人們都說女人是男人身上的一根肋骨,當男人和女人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就各自尋找著屬於自己的身體和肋骨,於是“ 愛情 ”——這個偉大而神聖的字眼誕生了。
做為肋骨的我也曾像其他人一樣在尋找自己的身體,如今,我找到了,我會好好的珍惜他,好好的愛他。
我如他是兩年前認識的,也就是從那時起我們的故事就開始了。
2001年12月26日,又是一年一度的狂歡夜,開完聯歡會我和同寢的人的大腦還沉浸於興奮狀態,似乎晚上不出去“狂歡”一下就對不起狂歡這兩個字。現在想一想那是的我們真的很傻,兩個人就拿十元錢出去逛。我們去上網,突然有個網友約我見面,我與同學商量後去赴了約。我倆在車站等了半個多小時,正在我們要打道回府的時候,有兩個人向我們走來,直覺告訴我高個子的就是我的網友,可天不如人願,感覺錯了。我的網友和我說著話,而我的眼睛卻盯著站在同學旁邊的高個男生,他的個子大概在一米七八左右,穿著藍色上衣,短頭髮,單眼皮,還有一個很獨特具有外國風味的大鼻子。一見他就有種莫名其妙的感覺湧了上來。他們帶我倆去了網吧,高個男生彷彿和我的同學很投緣,坐在一起聊天,我網友去玩他的遊戲,就留下我自己孤零零的坐在那東瞅瞅西望望。夜深了,我們去了他們的朋友家,那是我最大膽的一次,竟然去了一個陌生男人家過夜。我們五個人同睡一張床,高個男生和我的同學躺在一起,我就在他們旁邊,我不知道他們在幹什麼,聽到他們的說話聲,笑聲我就會從心底湧上一股火。是不是我喜歡上他了?不會的!我不相信一見鍾情的傳說,對他也只是印象好而已,不可能喜歡他!我實在受不了這種精神摧殘,就叫上我的網友去了另外的一個房間。我們坐在地板上聊天,而我腦子裡不停的閃過那個男生的身影,心裡多麼希望坐在我面前和我聊天的人是他啊!網友請求我做他的女朋友,我毫不猶豫的答應了,為什麼呢?我並不喜歡他啊,甚至連正眼都沒瞧過他,我想我這麼做也是為了給自己找個心里平衡吧!幼稚的我想到的也僅僅是只要我做他的女朋友以後就能看到那個男生,沒想到第二天早上高個男生竟成了我同學的男朋友!
日子一天一天過去了,我逐漸發現自己已經喜歡上了那個男生,可喜歡又有什麼用呢?我對他的感情也只能隱藏在心底,因為人家已經有女朋友了,感情好像也很好,很相愛。我從“男朋友 ”那聽說哪個男生對我同學不是真心的,只是那人不想傷害同學才沒有坦白真相。可每次看他們約會回來那高興勁兒,我就會感到很傷心!我一遍又一遍的警告自己,要克制住自己的感情,對他不要陷的太深,不要為了一個沒有結果的愛做無謂的犧牲。
我與“男朋友 ”的那段感情維持了半年之久,我真的很懷疑我這半年是怎麼度過的,感覺我心裡的他只能用一句話形容:可遠觀而不可謝玩焉!我能做的也只是在遠處看著他,獨自幻想著如果他是我的男朋友該多好啊!而他知不知道我心裡的感受呢?可能他根本就沒注意過我。我實在受不了這種暗戀的苦澀,於是決定和我的“男朋友 ” 分手!從此忘記這個不該愛也不屬於我的人!
從那以後,我們再也沒見過面。
有一段時間寢室裡流行筆仙之說,處於好奇我也算了算,出乎我意料的是筆仙說我心中的他也喜歡我,這使我欣喜若狂!可喜歡又有什麼用呢?我們早已各奔東西,算了,還是忘掉這一切吧!如果我們有緣我們會在一起的!
轉眼間四個月過去了,終於有一天他給我打電話了,並約我見面。見到他的時候,發現他變了,變黑了,也變得成熟了。我們去了公園逛了很久,這是我認識他這麼久第一次這樣單獨和他在一起。我看得出他有心事,好多次都想脫口而出卻有憋了回去。我老鐵說他喜歡我,我好想問問他,可就是沒說出口。他把我送到家門口,我以為他會想我表白,可他卻什麼都沒對我說,看著他遠去的背影,我的心酸酸的!算了,就當一切都沒有發生,本來那一切也都是猜測。在那之後,我們還保持聯繫,在他出差的時候也常打電話給我,老鐵還是不服氣,非要我主動向他表白。最終我鼓起了勇氣,對他說要他做我的男朋友,而他去冷冷的回了一句:“等回長春再說吧!”頓時我的心就涼了,因為我並不知道這句話意味著什麼。
終於他回來了,我們在他常去的網吧見了面,我們站在走廊裡,他拉著我的手,剎那間我的心跳加速,他對我說其實在我們見面那天他對我也很有好感,但我是他同學的網友,就拱手把我讓給我別人!聽到這話我真是又驚又喜,又氣有恨!恨他這麼久才告訴我!氣他這麼有耐心!接下來的就像演戲一樣,他吻了我,就這樣我終於成了他的女朋友。儘管這是一份遲來的愛,可我仍然覺得很開心,很幸福,很滿足!
可能是我太感情用事,與他交往的第一天就和他發生了關係,我未曾後悔過!那也是我第一次和他的親密接觸,我喜歡!我喜歡他對我的撫愛等等等等。我躺在他的懷裡,看著他熟睡的樣子,獨自幻想著我與他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