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不小心丟掉100塊錢,只知道好像丟在某個你走過的地方 你會花200塊錢的車費去把那一百塊找回來嘛? 這個問題大家都會覺得很蠢,對不對? 可是,相似的事情卻在人生中不斷發生。 做錯了一件事,明知自己有問題 卻花了無數時間難過,道理相同。 為一件事情發火,不惜損人不利己 不惜血本,不惜時間,只為報復,不也一樣無聊? 失去一個人的感情,明知一切以無法挽回 卻還是那麼傷心,一傷心就是好幾年 比談那段感情存續的時間還常一些 借酒澆愁,形銷骨立,一點用也沒有,只是損失更多。 失戀的人們,別太傷心吧 相信下一個會更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