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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不可以不知道的常識
作者: 瘋瘋癲癲也是一天 日期: 2010.11.28  天氣:  心情:
汽、機車強制險是採交叉理賠方式,所以一定需要有對肇,且不分肇事責任,對於體傷醫療費用20萬以內實支實付。

內容包含有義齒、義肢、合理交通費用(就診、回診)、住宿費(1日1500元)、膳食費用(1日180元)、看護費用(一天1200,也可以親友領

唷!重點在醫生有於診斷證明書載明需要看護,30日為限)還然還有其他就不列舉出來了。

20萬以上就要看等級囉,最高可以理賠160萬(不過這是身故)

第三責任險,也就是所謂的加重保險,有分人傷與財損,一般交通事故發生後,幾乎每個都說對自己有利的部分,甚

至捏造不實的證詞,避談自己的責任,但這是不對的。因為你如果有投保加重責任險,保險公司是看你的責任理賠的

。如果你是全責,保險公司就會賠對方保險額度內的全部。如果你的責任是五成,保險公司只須賠對方5成。比如說.

今天甲方與乙方在路口碰撞,甲方闖紅燈,但是甲方並不承認,因為他怕第一開紅單,第二保險公司知道他違規不理

賠,而沒有證人與路口監視器的情況下,判定雙方責任各半。如果乙方提出50萬的理賠金額,保險公司只願意賠25萬

,另外25萬,當然是自己賠囉!相反的,如果當初甲方願意承認他闖紅燈,除了一張罰單外,50萬由保險公司完全吸收

,想也知道哪邊划算。....................以上分享個人的一些小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P.S.沒在賣保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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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1-28 18:15
她, 57歲,嘉義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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