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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分手是最可怕的事嗎?
作者: 蹦揪 日期: 2007.07.10  天氣:  心情:
> 不愛你了,是最可怕的事嗎?不是。
>
> 可怕的是,對方根本沒有愛過你。
>
> 失戀了是最可怕的事嗎?不是。
>
> 最可怕的是,沒有從失敗中得到教訓及成長。
>
> 戀愛產生的最初,的確是一種感覺及衝動,所以被對方所吸引。
>
> 但戀愛的維持必須靠雙方的努力經營。
>
> 特別是我們要清楚,我跟對方是不是[適合]?
>
> 我們要選擇的是一個跟我[適合]的人,而非去找一個[最好]的人。
>
> 這個是要先建立的前提--兩個是適合的人。
>
> 戀愛的三個成功要素--對的人,對的時間,對的地點。
>
> 任何一者沒配合好,戀愛就很難成功,就是所謂的天時,地利,人和。
>
> 天時與地利還猶有可為,如果是不對的人,就一點辦法也沒有了。
>
> 看清楚自以為的[執著]是不是只因為[不甘心放手]呢?
>
> 成熟的人談成熟的戀愛。
>
> 很清楚雙方在一起的理由,雙方是不是對的人,適不適合在一起?
>
> 我也有遇過對方是很棒的人,但只適合當朋友,不適合當戀人的。
>
> 如果已經試過在一起,而發現彼此不適合,那也應該慶幸,最少,
>
> 已經有機會證實兩個人不適合當男女朋友了。
>
> 此時,就可以將感情昇華,去找出最合適兩者的關係及角色定位。
>
> 向來覺得,當不成男女朋友不是最糟糕的事情。
>
> 或許會放不下,或許會難過;但事實如果是兩者不適合,
>
> 就別勉強了,更不必搞得箭拔弩張
>
> 的相互反感與傷害。
>
> 能相遇就很難得了,不是嗎?
>
> 人要懂得珍惜擁有的,而不是去奢求已經消逝的感情會再回來。
>
> 如果你是一個夠成熟的人,相信對於一個曾經愛過的人不會有恨。
>
> 因為能愛上一個人也是一件不簡單而美好的事情呀。
>
> 有能力愛人的人,是幸福的。當然前提是愛一個值得你愛的人。
>
> 我們一生都在尋尋覓覓那個 Mr. Right,Miss. Right,
>
> 雖然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找到那個人,
>
> 但最重要的應該是--在尋找的過程中你得到了甚麼?
>
> 在這樣的過程中你認清楚了到底甚麼是你真正想要的,而且,你也認識了自己。
>
> 如此,你就是一個成熟的人了。


最可怕的是你連為甚要在一起都不清楚,當然也不明白為甚麼分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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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07-10 14:20
她, 38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7-10 18:09]:

可已在一起阿 只是要再一起才知道是不適合阿 當朋友跟當情人是不一樣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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