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到撞死送報生的那個老外
我就是一肚子火
人都會做錯事
做錯事不是時惡不赦萬劫不復
我相信我們的社會會包容一個勇於認錯肯承擔的人
但如果你做錯事後
沒有悔悟的心和承擔負責的勇氣
這種人到哪裏都應該接受撻伐
撞死人之後只想規避責任
叫自己的女友把車子賣去解體場
分明就是想毀跡卸責
我也實在搞不懂他的女友為什麼要幫他這樣做
一個男人出了事只想逃避不願負責
這樣的男人值得妳愛他嗎
值得妳甘願冒觸法的風險去幫助他嗎
要是我絕對不肯
堂堂一個外國公司的負責人
出了事竟也不向受害者的家屬致歉
還懂得跟媒體抱怨自己交保後也被家屬追打
彷彿自身的權益受損一樣
如果你知道別人打你是不對的
那你撞死人又該怎麼交代
台灣的人權就是這樣
出個國被國外海關刁難
補個魚被人家說你越界所以要扣船
連自己的國家都沒法保護你
在自己的國家
被撞死被殺死算什麼
因為有一群人幫著替加害者辯護
告訴你死刑是落後國家才有的刑罰
加害者也不見得會理你
了不起勉強擠出一句我錯了
換取被判較輕的刑期
往後的日子就是受害者家屬要來承擔
這就是我們的公平跟正義
我是念法律的
我只知道如果我們不能保障跟扶助弱勢
又何必厚顏去談公平跟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