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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LateLy
作者: PrincessGill 日期: 2007.02.16  天氣:  心情:

『me』



      總是有機會認識不同的男生,
      又或許因為自己的個性隨和,
      還是年紀小的時候比較勇敢?
      兒時平均三個月換一次男友,
      然而現在即使有好人也不敢;
      很想就這麼放手一搏愛一次。



                   這幾天一直在想,是不是真的因為有愛,
                   就能夠風雨無阻、並且水深火熱在一起?
                   滿腦子「魔女条件」,那相愛的兩人,
                            論身高,女比男高;
                            論年紀,男比女小;
                            論職業,道德問題。
                   人真的能夠因為愛,什麼都進不了眼簾?
                   愛情,我想瞎子比我這個笨蛋還清楚些。



           今天看報紙,又一個模特兒因過瘦而死。
           此時我要慶幸嗎?
           因為我是胖子,還有脂肪可以阻撓我的死路。
           有些國家禁止紙片人登上伸展台,
           沒有規定的模特兒公司或協會也會禁止。

                           是誰說瘦比較好看的?
                       是誰發起瘦子才能當模特兒的?
                       是誰開始設計那麼小件的衣衫?
                       是誰在電視上大剌剌介紹減肥?
                       是誰再三的強調瘦身的好處的?

   我只知道,我也被同化了。
   我不瘦,就不會引人注目;
   我不瘦,穿不下漂亮衣服;
   我不瘦,就會考不上空姐;
   我不瘦,當花瓶都沒機會;
   我不瘦,會高血壓或中風...
   如果,愛美不是人的天性,
   就不會連男生都想減肥了。




     這幾天都加班,還沒領紅包大家就把錢花光光了。



                 如果突然談戀愛了,會不會嚇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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