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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佩服!!
作者: 陳小潔 日期: 2012.03.09  天氣:  心情:
真佩服有些人~~為啥可以光憑一張照片就認定對方呢!

只是一張照片就可以決定要不要成為男女朋友!這樣的

勇氣真令人佩服~(葳葳葳!我沒有在針對某人說話唷!不要

自己對號入座唷 [(-*])有時都會想~如果對方是個恐龍妹!

用假照片來欺騙你~而你們又已經互相成為男女朋友了!當見

面那天不如預期!!那是要分手嗎?哀~~~不懂那些人的想法!

我只知道我做不到~~雖說我偏外貿協會~但感覺跟相處同樣重要!

一個世紀大帥哥~但格格不入的生活圈甚至生活習慣!以及個性喜好!

每天看著帥帥的臉卻吵翻天!!我不想~~ [(-*]所以對我來說~要認定一

個人~~必須個性要合!外貌不用超帥~小帥就好~ [*)]家人也是我的評分

標準之一!咦~~我說那麼多幹嘛~~我又不是要相親 [(-*]拍誰唷!! [X-D]

總之祝福那些上未見過面~卻已成為男女朋友的人!見了面後仍要幸福下去唷!

別輕意分手唷~~加油 [;-)]

PS~~我真的沒有再說誰喔!是因為今天有個挺帥的男生!要求我做他女友!讓我有感而發而已!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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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3-13 00:28
他, 37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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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3-11 20:54
他, 40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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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3-11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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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3-11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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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3-11 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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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3-10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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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3-10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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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3-10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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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3-10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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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3-10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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