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情人節的翌日,C小姐似平常調皮的模樣,拿著智慧型手機裡的寫真,來到我的部門,一陣譁然,
手邊正忙著預算的我,聽著小S輕鬆的口吻,哎喲...這次怎麼玩得如此逼真,拍紀念寫真新郎還是太郎先生呢?(玩很大喔~!)
大伙只是關心著禮服及造型,這時C小時緩然的握著我的手,對我說....姐姐....我...11月30日結婚,希望將喜訊傳給妳,
場所是美麗信酒店.新郎就是寫真上的太郎~!
天啊~!假戲真做,辦公室戀情,而且還是中日聯婚,入籍後女生要改夫姓呢,這還關聯許多總社與台灣的潛規則呢?又新鮮問題也多,
記得不久前,就常鼓勵C小姐,看得出來男生對她的印象很好,如果不是考量(體重100公斤,個性像小孩的男生)可以試著交往看看,
聽說是去年年初忘年會喝掛時答應交往,隔天猶豫懊悔,同事勸她說,至少要交往三個月,不然可能會有些難看,一場懊惱的決定交往至今,
聽後大家都很驚訝,一整天都覺得很瞎,連她的上司都覺得玩笑開很大,可見得同事們真只覺得好玩的拍個照罷了,沒想到是真的不可思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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