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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離婚的人,還是有權力追求幸福
作者: 亮晶晶 日期: 2014.03.19  天氣:  心情:
在Fb看到一名女性朋友要結婚了,我替她開心!必竟兩人相愛是不容易,女生是離婚且有小孩
雖說社會開明化,但是,老輩的人還是觀念保守!但遇到文明的家庭,離婚的人,還是有權力追求幸福!因為了解而相愛
因為相愛而幸福,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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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4-03-22 06:41
他, 52歲,台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4-03-21 06:36
他, 52歲,台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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