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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莫懷薄倖惹傷心-續
作者: 吃蘋果不吐葡萄皮 日期: 2009.07.02  天氣:  心情:
站在另外一個角度上,也許艾瑞克用很短的速度做出”我倆不適合”的結論,
未必是薄情,或無情。
某方面,大家不耽誤彼此時間,
而讓彼此有機會,讓更適合的人,進入其生命之中。

我想起了那分手將屆一年交往三年多的前男友,
在初交往的兩個月,就感到相處之間,問題很多,
有許多原生家庭及後天成長經驗上所帶來的觀念,
對於愛情的看法,差異很大,
卻都對,也都錯。
我不禁思索,如果兩個月該閃就閃了,歹戲不拖棚,對他、對我都是一件好事,
所以搞不好,我完全誤會了艾瑞克,這也可能是一種美德…

王老爹的智慧除了告訴他兒子艾瑞克「莫懷薄倖惹傷心」之外,
我想起了他曾說對我說過,他對於我娘親的愛(看到這裡你應該可以不用再問我說艾瑞克是不是我男友…)
他說:「他原本以為,把最好的給我娘,就是愛。」(他是把錢都交給我娘沒錯…)
但他後來才知道那只是一廂情願的做法,因為他認為最好的,並非我娘認為最好的,有可能,我娘認為那是最好的,也有可能,那不是我娘要的。(雖然他還是把錢都交給了我娘…而我娘覺得那很好…)
他繼續說:「所以真正的愛,是給她自由,無限制,無權利義務…」
(所以我老娘很自由的花錢….)
給她自由,讓她體會自由,讓她在愛裡,這就是王老爹對於愛的觀點與結論。

既然今天我來”談情說愛”,
那麼稱著有FU,就請讓我跟大家分享下去吧!

在某個層面上,
其實愛情並不是愛,愛情是戀,是傾慕。
戀愛中的雙方是傾慕對方的人格特質,
一旦,對方不再擁有這些人格特質之後,愛情可能就因此而消失。

愛是給予,而非占有。
但戀的基礎,卻是佔有慾,
戀是在說:「我是這麼的在乎你,我是這麼的對你傾心,我對你是如此的好,沒有了你,我的生命將會枯萎至死,了無生趣,我愛你比愛自己還要多,我願意拋棄所有的一切以換取跟你在一起的機會,我願意跟隨你至海枯石爛,不惜犧牲我的生命(請參閱google或蘋果為情自殺率),既使全世界都反對,我都在所不惜。」

這是佔有。


戀的基礎,是佔有。
更清楚的說,是對佔有的需求,而非慾望,
所以戀愛中的男女沒有辦法容下其他可能性。
「什麼!你愛上了其他人?」
讓我們翻譯一下這句話,
它應該是在說:「什麼!你被其他人佔有了?」
想想看,如果我們的財產被別人侵佔了,我們會有什麼反應?
這就是戀愛中男女的反應。

沒有人,在牢籠裡感到自在,感到愛….
所以這年頭,男男女女不斷的離開婚姻、離斷關係,就變得合乎自然。
他/她們並非不愛她們的伴侶或是配偶了,
而是他們意圖尋找自由,那既是愛。

大部分的人都誤會了愛情,以為那就是愛,
畢竟,愛情是他們曾體驗的最接近愛的形式,
所以,大家在愛情裡面,追尋愛,企圖在當中找到愛,
剛開始的時候,
雙方都願意不計回報的給予彼此,這時,雙方真的體驗到愛了。

但由於不明白愛並非佔有,
所以獲得越多關愛時,收到更多給予時,
對於失去這些關愛的恐懼,也與日俱增,
恐懼告訴她們,倘若不加以佔有,
那麼沒有人可以保證,這些愛,可以持續供給,
於是,他們決定利用佔有,佔有她們的戀人,於是形成牢籠…

牢籠不是自由,而愛卻是自由,
於是,愛從愛情當中,逐漸消失,直到不敷存在。
於是,他們開始互相指責、謾罵、哀求、恐嚇、離異…
然後重新追尋新的戀情,從這個伴侶換到另一個伴侶,
還不斷告訴自己「下一個男人會更好」,
追尋幻想著完美女人或真命天子,
甚至求助算命、星座運勢等幫助,以為只要夠虔誠,定能感動天…

其實,只要我們能夠查覺,
如此周而復始的陷溺在愛與牢籠的循環裡,
只不過是因為自己對失去愛的恐懼。

到此(是的,我很久沒有打那麼多字了,有點累了)
這樣的愛情論,也許有些人並不以為然,
本論,(部分According to蘭若非著作-誰叫你要聽話,約1999年出版),
並,純屬個人觀點,僅代表本台立場,
這樣的觀念,你可以認同,亦可以不認同,
可是我非你,我無法決定你的認同與否,
但給予你選擇認同與不認同的自由,
我尊重你的不認同,並感謝你的認同或部分認同。
你非我,若你有不同看法,也請你給予我,選擇我所選擇認同觀念的自由。(我覺得我快變成饒舌歌手了…)

僅獻給我最愛的弟弟艾瑞克,及在愛裡或在愛的牢籠裡的所有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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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9-07 03:36
他, 43歲,新竹市,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8-08 18:54
他, 43歲,新竹市,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7-14 01:10
他, 51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14 01:52]:

呵呵 只不過是把一些想法給化作文字表達出來,
還不到有人願意付錢讓我寫文章的地步...
所以 作家 當然確定不是囉!!
謝謝你來看日記
這個留言 我就當讚美 收下囉!!

 
時間:2009-07-03 22:31
他, 53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04 00:17]:

不過是有感罷了
永遠有討論空間也永遠有不同感受
因為主觀的不同
所以
恩 
你對

 
時間:2009-07-03 00:17
他, 49歲,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03 00:18]:

謝謝拉
我真的怕我會太驕傲了...

 
時間:2009-07-02 23:59
他, 56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03 00:17]:

我記的我那年代麥當勞跟肯德基爺爺並沒有污染單純的寶島!速食可不時興!
哎呀~我又不小心透露出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青春年紀...

重鹹?
看來你對我誤會真的太深了(搖頭~~)
我現在每日吃齋念佛退隱深山(江湖)吶~

不過~B群豈夠?我還多加了螯合礦物、魚油、葡萄仔、五味子、鈣鎂片還有Q10....以確保我想出江湖時,還有能力掀起腥風血雨阿!!

 
時間:2009-07-02 22:21
他, 53歲,新北市,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03 00:07]:

哈哈!看來我不只能當一個好諧星,
還能當一個饒舌歌手呢!!

最近在練一首超high的台語歌,叫做水果西施!!
打算下次唱歌時大家來high一下!
也許我也可以走高雄台妹饒舌諧星路線阿!

 
時間:2009-07-02 11:29
他, 49歲,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03 00:00]:

續上一段回覆
我不用去坎坷的體會走過的感情路,才能夠成長,
這年頭有許多人,用很多時間,
將他們多年經驗與想法寫成書籍,
所以看書即可,只是能不能夠內化並藉由了解自己的信念結構罷了!

 
時間:2009-07-02 11:28
他, 49歲,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02 23:57]:

謝謝!我也覺得我說的很好(這樣會不會太驕傲-笑~)
其實兩個人在一起,
我不該有任何批評,
因為,他為他自己而活,她亦然!
能做自己的主人,無論是繼續相愛的勇氣或是分開的決定,
我們都應給予祝福~
有情人終成眷屬或是分手了大家還是朋友,
都應該歸類為好結局,是不?

 
時間:2009-07-02 11:27
她, 99歲,桃園市,房地產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02 23:53]:

謝謝妳的日記留言~也謝謝妳的認同!
的確,許多人無法參透這愛的真相!
越怕失去-越想據為己有,
越佔為己有-越失去的循環裡。

謝謝妳的讚美與愛~我不客氣收下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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