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離婚"不管誰對誰錯.一但離了.就已經對孩童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 不是孩子歸誰.待在"沒犯錯"的一方.就沒事 孩童人格發展.未來如何.不是家長說了算.成長過程中.有太多不確定因素 會直接或間接影響發展.包括交友.父母各自再戀愛.再婚 甚至有同父(母).或異父(母)的小孩.不管是帶過來的 或是後來自己跟新歡生的.都會影響
問題!! "蠢蛋"通常隨處可見.然後還四處道哀怨.何必嘞
理念很好.但執行面有困難. 相愛才會結連理.但沒有任何一個人會知道10年後.是不是還有這麼愛. 過程中有太多的不確定.誰會出軌.誰會變心.大家等著看. 若能知道10年後.雙方會走上離異.相信當初也不會攜手.更不可能有小孩. 孩子不是關鍵.而是既然"現實"已走到離異這一步.孩子不是丟給誰.或叫誰爸媽就好. 而是要面對現實.共同處理事務.負起養育/教育的責任. 個人認為.三思而行.切忌衝動而婚.沒啥關係.關鍵在"經營". 不能因為結局不美好.所以就要在"婚前"三思. 就算婚前已"深思熟慮".不經營.相信結局仍不會美好. 最終還是要走上離異.
呵...唉...這是很可悲的... 但...也不是無解.全看當事者要不要去爭取自己的幸福權益而已.
養與被養.利字當頭.全都是出於自願.沒人拿刀強迫. 後果如何.本就要概括承受.畢竟好處也享了.沒啥好抱怨.
謝謝.
不會啦~日記雖僅一種文字表述. 但看的人.觀感不一.各有感觸解讀. 眾人的觀點意見.都是好的.我的觀點.不代表絕對. 況且.日記能展現的.也只是"單一舉例". 實際狀況則有千萬種.不可能全數列舉.
這就很正常了.妳可能沒接觸過這類說話機車的人 妳我無冤無仇.我沒惡意.不用想太多 此版自介就已明示.這裡的對話.與真實無異 也不搞文字藝術.那太虛假 但總始能言善道.文字表述仍有限 寫實的說明一件事.才可知道事物的真實 我雖未婚.但不代表沒談過戀愛.沒有過走入婚姻的機會 也不代表婚姻中所發生的問題.我就不了解 只是最後.仍是單身.簡單的說.就是這樣 而不批評男性.是因為有此行為者.我認為是畜牲 畜牲.不值得做任何評論.這就是男女差別 我支持女權.但不代表認同所有女性都是弱者.好人.
這篇.應該沒有鄙視離婚的女性吧 頭段.是在陳述事實.沒說"絕對" 單身未婚男性.包括他的家庭.接受離婚有小孩的案例也是有 我只說.難度較高 再者.說到找飯票.如果不看錢.男方要求先簽立婚前協議 而女方不願簽.認為"沒保障".那請問.這不叫找飯票.不然叫啥? 即便文字美化.事實就是找飯票.找飯票.屬"正常"行為? 而中段提醒女性.遇到爛貨要閃遠點.這應該沒問題吧? 後段則是建議女性.要勇敢站出來.不要讓妳們的前夫過於消遙 這建議...不好嗎? 離婚.是兩人的錯.不可能只有一方有錯. 起始愛.後來不愛了.怎麼會"不代表是誰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