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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畜牲的責任!!
作者: 日期: 2012.10.18  天氣:  心情:
離婚有小孩要找伴的.我不是什麼多金權貴.僅一介市井小民.沒油水.不要浪費時間在我這.
離婚不是重點.現在離婚率.就像計程車一樣的多到氾濫.沒啥大不了.重點在小孩!!

交朋友.絕對歡迎.朋友可忘年之交.不分年歲.職業.身份.
但想要替自己找飯票.替小孩找老爸.強烈建議.挑個背景跟妳相似的.
不要亂槍打鳥.找到這來.這裡不替人養小孩.也沒興趣當飯票.

這很現實.不是看不起.也無任何貶低.而是就實際而論.
要養小孩.不會養自己生的嗎!? 幹嘛要去養別男人的種!?
總使妳找到的單身男人.他可以接受妳有小孩.但也不代表他家人.長輩能接受.
得不到新男方家庭或家族的認同或祝福.結果.只是讓妳進入另一段痛苦的感情.

挑明的說.離婚時.為了贍養費.為了分財產.硬要把小孩監護攬在自己身上.小孩要自己帶.
為了錢.耍這手段.那後果就要自己承擔.除非妳的未來不想再有新戀情.
不然從監護權到手的那一刻起.妳們就已經把妳們自己的殘值.弄得更沒價值.

(這是針對為了錢.把自己搞爛的女人.不是指所有的女人!!)


當然.除此外.還有一種.妳的前夫是個垃圾.吃軟飯.沒啥小錄用.或是有點錢.就想亂來的禽獸.
離婚.只是為了想趕緊脫離他.不要說跟他要錢.祈禱他不要來向妳要.就祖先有保佑.
只要他肯簽字.放妳自由就好.

但怕小孩因此沒人顧.攬在自己身上.而讓那垃圾輕鬆消遙.完全不用擔負任何做父親的責任.
讓妳前夫可以很爽的去四處把妹.另結新歡.而妳卻因為被小孩綁住.無法放手尋找新戀情.

誰叫妳要讓妳前夫過得這麼爽!! 小孩他也有份.幹嘛全要妳承擔!?
一個只會打種的畜牲.打完一個.再去找下一個.然後勒!?
妳就成了那負責生種的笨蛋!! 生完了.妳也完了!!
以為找到真愛!? 可以托付終身!? 一切都是妳在幻想!!

注意!!
有這種紀錄的男人.建議女人們.不管是在真實.還是在網路.職場.朋友聚會.
不管在哪.若遇上這種的.跟妳說他已離婚恢復單身.現在他愛的是妳.妳是他的唯一.是一切.等等...
不要傻了.認為妳已找到真愛.妳勒.只是很有可能.成為下一個.負責替畜牲生種的呆子!!

喔!! 再加一種.雖沒結過婚.但!! 天生是個垃圾!! 如過氣藝人陳俊生.
遇上這種只會花言巧語.賣臉蛋的.那建議各位女性...趕快離這種人遠一點!!

以貌取人的膚淺女人!! 若只因為對方長得帥.多金.出手大方.以為遇到富二代.多金貴公子.
想烏鴉飛上枝頭當鳳凰.打著如意算盤想說"發了".可以當貴婦.名媛.少奶奶.享受榮華富貴.
以為對方是個滿分男人.那就等著被利用.玩弄.背債.然後去跳樓!!

沒跳樓的.也不用抱怨遇上假多金男.或多金花心男.
因為妳們起始.心態就有問題.沒啥資格抱怨!!
不用找理由將自身行為合理化!! 那只會更加突顯.妳們有多麼的醜陋!!

自殺死了.只會在"身後"得到一點點的輿論支持.但仍過不了多久.人們最終仍會忘了妳!!
而玩弄妳的畜牲.依然活得好好的.生活好過得很.仍左擁右抱.爽到忘了他老爸老媽是誰!!

結果勒!? 妳只是白死而已!!
畜牲不會為了妳為他殉情.然後就會悔過.將妳永記於心.轉性當起好人來.
當畜牲在床上操著另一個女人時.給妳保證.他絕對不會想到.當初妳為了他去搞自殺.懂了沒!!

OK.回到正題.不相信.解釋給妳們看.

這些垃圾.對待自己前妻生的小孩.就只是有空時.高興時.就打個電話給前妻.說要來看小孩.
小孩帶出去了.問小孩."想吃什麼.跟爸爸講.想要什麼禮物.爸爸買給妳.想去哪玩.爸爸帶你去"
然後!? 一天的快樂時間接近尾聲.就會說.妳們明天還要上課.對吧.爸爸帶妳們回"媽媽"那!!
靠!!...這麼好混喔!! 這樣就叫做盡義務.做父親喔!! 這種男人.對待自己的小孩.就是如此了.
妳們這些女人.還想從這種垃圾身上期待啥!? 不信邪.那就拿自己的青春.幸福下去賭吧!!

而畜牲只會乖一段時間.當妳年華不再.不再感興趣時.然後老二又會癢.又再去找下個目標!!
狗改不了吃屎.不可能會轉性變好.成為好老公!! 畜牲既然會傷害一個女人.就沒差再多傷害幾個.
妳!! 就等著跟上個女人一樣.等著被拋棄!!

畜牲就是畜牲.牽到哪.依舊是隻畜牲!! 不要幻想畜牲會像青蛙一樣變成王子!!

將小孩都丟給妳.然後讓這畜牲帶著破壞妳家庭的賤貨.四處遊玩.逛街.選購甜蜜禮物.
然後!! 妳還讓妳的小孩.在親子日.讓這畜生帶著妳的孩子.跟那賤貨一起逛街!?
讓妳的小孩叫那賤貨"阿姨".甚至"媽媽"!?

婚前被玩.婚後被玩.連離婚後還要被玩...
犯賤的去探問小孩."今天爸爸帶你去哪玩.跟誰!?"
知情後...在那自怨自艾...幹嘛做人要做得那麼賤勒!?
過段時間再問.結果...爸爸娶了阿姨.我有多個新媽媽了~~~
而妳們勒!? 只是更怨更恨.然後勒!? 只是含恨的等著年華逝去!!

這種垃圾.畜牲.要懲罰啊!! 要逼他們負起做父親的責任與義務!!
要讓他們感受帶小孩的壓力.不是只會打種!! 不要讓"牠"認為.只須花錢.就可以沒事!!
高興時.就來玩玩小孩.帶小孩去吃個飯.買個禮物.遊樂園玩.玩小孩.玩爽了.再丟回給妳.這算啥!?

這叫盡到做父親的責任!? 這些畜牲.就是看準了妳們天生的母性.擔心小孩沒人顧.
所以就擺爛的全都丟給妳們.然後四處把妹談戀愛.爽得很.
而妳們就只能乖乖陪著孩子.直到孩子大了.放心了.想說可以去找新戀情了.
但妳們.老了.變黃臉婆.雞皮鶴髮.還有誰要!? 所以妳們要這樣放任.犯賤.這叫活該!!

給妳們這些女人一個建議.如果還想要有新戀情.享受被愛.被呵護.
那就把小孩丟回給妳前夫!!
反正所謂的"監護權".也只是"監護"到小孩滿18歲.成人前為止.
到那時.孩子大了.自然也就能理解.當年到底是誰錯.
要跟誰.那就不是誰可以左右.決定.
既然小孩是男方家的種.那就把孩子丟給男方顧.
讓他體驗養小孩的壓力!! 逼妳前夫負起責任與義務!!

不然說現實的.帶著"別的男人的種".要去找新夫家.
除非對方有"大愛"精神.如國父般"博愛".不然妳們是很難被新夫家的人接受.
這就是"現實"!! 是不是如此.自己可以好好評估看看.
不要說爽.只有這種垃圾在爽.苦.則是只有妳們在苦!!
(如果妳爭奪小孩.是上述為了錢的.那就不在此列!!)





音樂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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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欣賞16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吃.大.便
 
住戶回應
 
時間:2013-12-07 23:51
 
而實際也證明.從離異中長大的小孩.離婚的比率.出軌的比率.也確實比正常家庭高.
"有樣學樣".這道理.早在離異時.就已深植孩童.絕不會因為事後接觸犯錯的一方.才會學壞.
這篇不是在說孩童未來會怎樣.將小孩拉在一方.也不見得是好.
這篇主旨是在訴說."如果妳是個弱勢女子.遭到男人欺負.背叛.那就不該姑息!!"
逼其負起責任.好過單一方辛苦.
 
時間:2013-12-07 16:20
她, 48歲,新北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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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13-12-07 23:48]:

其實."離婚"不管誰對誰錯.一但離了.就已經對孩童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
不是孩子歸誰.待在"沒犯錯"的一方.就沒事

孩童人格發展.未來如何.不是家長說了算.成長過程中.有太多不確定因素
會直接或間接影響發展.包括交友.父母各自再戀愛.再婚
甚至有同父(母).或異父(母)的小孩.不管是帶過來的
或是後來自己跟新歡生的.都會影響

 
時間:2013-09-07 05:21
她, 50歲,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3-09-29 15:09]:

問題!! "蠢蛋"通常隨處可見.然後還四處道哀怨.何必嘞

 
時間:2013-04-13 13:33
她, 44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3-04-13 13:58]:

理念很好.但執行面有困難.
相愛才會結連理.但沒有任何一個人會知道10年後.是不是還有這麼愛.
過程中有太多的不確定.誰會出軌.誰會變心.大家等著看.

若能知道10年後.雙方會走上離異.相信當初也不會攜手.更不可能有小孩.
孩子不是關鍵.而是既然"現實"已走到離異這一步.孩子不是丟給誰.或叫誰爸媽就好.
而是要面對現實.共同處理事務.負起養育/教育的責任.

個人認為.三思而行.切忌衝動而婚.沒啥關係.關鍵在"經營".
不能因為結局不美好.所以就要在"婚前"三思.
就算婚前已"深思熟慮".不經營.相信結局仍不會美好.
最終還是要走上離異.

 
時間:2013-04-03 23:32
她, 99歲,南海諸島,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3-04-03 23:49]:

呵...唉...這是很可悲的...

但...也不是無解.全看當事者要不要去爭取自己的幸福權益而已.

 
時間:2013-04-02 10:13
她, 88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3-04-02 15:01]:

養與被養.利字當頭.全都是出於自願.沒人拿刀強迫.
後果如何.本就要概括承受.畢竟好處也享了.沒啥好抱怨.

 
時間:2012-12-08 02:48
她, 58歲,台北市,房地產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2-12-08 16:59]:

謝謝.

 
時間:2012-11-29 02:59
她, 55歲,台中市,行銷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2-11-29 03:09]:

不會啦~日記雖僅一種文字表述.
但看的人.觀感不一.各有感觸解讀.
眾人的觀點意見.都是好的.我的觀點.不代表絕對.

況且.日記能展現的.也只是"單一舉例".
實際狀況則有千萬種.不可能全數列舉.

 
時間:2012-11-28 01:37
她, 47歲,花蓮縣,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2-11-28 01:58]:

這就很正常了.妳可能沒接觸過這類說話機車的人
妳我無冤無仇.我沒惡意.不用想太多

此版自介就已明示.這裡的對話.與真實無異
也不搞文字藝術.那太虛假
但總始能言善道.文字表述仍有限
寫實的說明一件事.才可知道事物的真實

我雖未婚.但不代表沒談過戀愛.沒有過走入婚姻的機會
也不代表婚姻中所發生的問題.我就不了解
只是最後.仍是單身.簡單的說.就是這樣

而不批評男性.是因為有此行為者.我認為是畜牲
畜牲.不值得做任何評論.這就是男女差別

我支持女權.但不代表認同所有女性都是弱者.好人.

 
時間:2012-11-27 23:17
她, 47歲,花蓮縣,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2-11-28 00:34]:

這篇.應該沒有鄙視離婚的女性吧

頭段.是在陳述事實.沒說"絕對"
單身未婚男性.包括他的家庭.接受離婚有小孩的案例也是有
我只說.難度較高

再者.說到找飯票.如果不看錢.男方要求先簽立婚前協議
而女方不願簽.認為"沒保障".那請問.這不叫找飯票.不然叫啥?
即便文字美化.事實就是找飯票.找飯票.屬"正常"行為?

而中段提醒女性.遇到爛貨要閃遠點.這應該沒問題吧?
後段則是建議女性.要勇敢站出來.不要讓妳們的前夫過於消遙
這建議...不好嗎?

離婚.是兩人的錯.不可能只有一方有錯.
起始愛.後來不愛了.怎麼會"不代表是誰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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