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退伍後,感覺自己變得有點懶散,或許是因為暫時還沒有要上班的關係 ,不過最近也買了好多東西,從電腦桌、電腦、電腦椅、衣服、褲子、鞋子 ,將近花了我快五萬元,再扣除幫媽媽繳的勞健保、房租,跟自己的信用卡 、罰單,又花我八萬元,剩下六萬元還要拿一萬八千元來付我跟姊汽車駕訓 的學費。 我姊聽到我買了電腦、衣服、褲子、鞋子,加一加大約一萬多,我姊覺得很 浪費,但是這樣我過年就不用再買了,一件外套、衣服、褲子可以穿三年, 鞋子因為是皮的,所以可以穿更久。我姊聽到後,她說:你對自己好好喔!我 都捨不得說這些錢。 那是因為我不會用拍賣,不然我直接在拍賣買不就好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