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 歡 是 相 當 片 面 與 自 我 中 心 的。
那 被 喜 歡 的 對 象,
在 這 樁 感 情 事 件 中 僅 僅 具 有
「單 純 地 提 供 自 己 作 為 一 個 對 象」的 消 極 地 位,
而 對 這 樁 感 情 完 全 沒 有 積 極 的 左 右 力 量。
總 之,喜 歡 不 喜 歡,完 全 操 之 在 已 。
這 如 果 也 算 是 一 種 戀 愛,
其 實 就 只 是 一 種 純 由 一 個 人 在 進 行 的 戀 愛。
這 種 戀 愛 本 質 上 是 在 夢 幻 中 而 不 是 在 現 實 裡 進 行 的 ,
因 此 它 本 質 上 就 是 一 種 秘 密;
經 常 是 一 個 人 獨 自 迷 醉,頂 多 向 親 近 的 同 性 朋 友 稍 稍 透 露,
而 絕 對 不 能 讓 那 秘 密 愛 戀 的 對 象 明 知 的。
所 以 這 種 戀 愛 的 對 象 總 要 在 現 實 上 隔 個 距 離,
像 認 識 又 不 認 識,
像 有 接 觸 又 沒 有 真 正 的 交 往 才 好。
如 果 距 離 太 近,就 會 破 壞 美 感;
如 果 對 象 知 道 了,更 會 讓 人 羞 赧 乃 至 痛 恨。
所 以 它 總 是 在「喜 歡」的 名 義 下,
在 「交 朋 友」的 假 裝 中 偷 偷 進 行 的。
它 其 實 並 不 是 一 種 真 正 的 戀 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