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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賣身契般保密條約
作者: 日期: 2012.02.19  天氣:  心情:
昨天上班時,公司小姐忽然拿了保密條約要讓所有員工簽名
保密是職業道德,這點我非常贊同
但抽空看了一下內容,越看越令人火大
沒詳細規定保密範圍就算了,洩密導致公司損失還要賠五十萬.
令我好奇保密要到什麼地步?
公司名字需不需要保密,公司業務做什麼要不要保密?員工幾人要不要保密?

但最令我氣憤的是一條規定,內容大致如下:
離職或資遣,兩年內不得從事相關工作性質,技術....等,違著需賠公司五十萬.

談白說我只有這項專業技能,難道我萬一離職的話,兩年內非得要轉換跑道喔,那要做什麼?

又不是錢多事少離家近,公司保障退休.

這種漏洞一堆,宛如賣身契般保密條約哪個人會簽?
簽了還不是讓公司玩文字遊戲告到破產.

不簽,頂多丟了這份工作,反正在找就有
簽了,整個人生都完了

這份腦殘的保密條約很快的便在眾人反彈中収了回去.

所以奉勸大家,以後文件簽名前先仔細看一看,問清楚後再簽.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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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4-19 11:19
她, 53歲,宜蘭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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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23 23:11
她, 49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2-21 21:30
她, 49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2-20 08:38
他, 41歲,桃園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2-19 20:50
她, 76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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