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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寧可信其有?
作者: Prinz 日期: 2012.08.23  天氣:  心情:
 
「聽說韓國生蠔有毒。雖然不是市面上每一顆生蠔都有毒,也不知道究竟毒生蠔佔有多少比例,但我寧願不吃生蠔。因為如果生蠔沒有毒而我不吃,頂多失去生蠔的美味,還有很多其他美味的食物可吃;但如果生蠔有毒而我吃了,那就慘了。所以利害衡量下,我『寧可信其有』,寧可選擇不吃。」
以上只是舉個例子,說明在這種狀況下「寧可信其有」是理性的(不是誹謗韓國生蠔)。換一個例子:
「如果你信上帝,而上帝不存在,你也不會有甚麼損失;但如果上帝真的存在你卻不信,將來要下地獄遭受永火煎熬。所以理性的選擇是『寧可信其有』。」
偶爾會聽見迷信的人這樣主張。乍聽之下似乎是「理性的」,其實不然。
首先,這個世界上有很多宗教,大家講的地獄都不太一樣,信仰的內容也都不一樣,那麼要寧可信哪個「有」呢?如果你信佛教,但基督教的上帝才是真的,你還是要下地獄;如果你信上帝,可佛教講得才是真的,你還是墮入輪迴不得超生;如果你既信耶穌又信佛祖,結果搞了半天回教才是真的,還是要倒大楣。好,就算你甚麼教都信,萬一存在一種高智慧的外星生物,處罰一切信宗教的人,怎麼辦?你要不要因此「寧可信外星人」以策安全?這種策略在信仰上是行不通的。
要實行這個策略,你必須先知道「信仰為真」的機率,比方「佛教為真」的機率是90%,「回教為真」的機率是75%,你只能選一個信,那麼選佛教是明智的。
然而要如何查明這個機率呢?「證據」當然是最重要的,如果佛教的證據比回教更多,那麼我們可以說佛教為真的機率比回教更高。
有證據嗎?誰的多呢?佛教徒可以找一百個證人證明菩薩靈驗,基督徒也可以毫不費力找一百個人做見證。回教徒更牛,他可以用炸彈送你上天堂,讓阿拉自己證明自己。
可惜這些「證據」都不靠譜,全都是「人證」──人是會說謊的動物,人也是腦子不靠譜的動物,會產生幻覺、幻聽、幻視、幻想。事實上,大多數的教徒無法提供直接證詞,例如:「昨天我跟上帝共進晚餐」、「我上輩子是一隻青蛙」、「阿拉直接命令我加入聖戰」,這種才算直接證詞(不過通常這類證詞都能藉由腦部核磁共振發現病灶)。大多數的信徒只能聲稱「感動」、「啟發」、「頓悟」、「心誠則靈」之類非常間接的證據。例如:「原本的我如何如何的不好,自從我虔心修佛之後變得如何如何的好。」這種間接證詞不是腦子出毛病,而是邏輯不好或欠缺觀察力。例如一個人身體變好了可能是因為吃素,拿「身體健康」當作「佛教為真」的證據,是很薄弱的。
 
 
除了證據之外,經驗也是個指標。你早上醒來看見太太躺在身旁,下班回家看見太太在客廳唱歌,晚上抱著太太入眠。你可以不需要任何證據證明「太太是存在的」,因為你的經驗十分充分。但有個朋友,你們最近一次見面在一年前,這個人如今還存在不存在,你的把握應該比「太太存在」來得低吧?如果有一個人你一輩子都沒見過面,只是聽聞有這麼個人,那麼這人存在的機率就更低了。
我沒見過歐巴馬,也沒跟他通過電話,「歐巴馬存在」的機率比起我同事們存在的機率低很多。如果我只能在二者當中選一個信,我一定選我同事。這就是經驗。
當然我不必兩個選一個,我可以相信歐巴馬和我同事都是存在的,但一個基督徒能同時信上帝又相信六道輪迴嗎?信仰是一種「排他」的抉擇。
我個人的經驗是這樣:從早上醒來我看見的就是人造的鬧鐘、人造的床、人造的浴缸;我出門看見一堆人走在路上、看見人造的車輛與建築;耳朵聽見的是人類的廢話、人造機械發出的噪音、自然界的風雨聲;我頭上有一顆被稱為太陽的恆星用力曬我、腳下踏著被稱為地球的行星,如果走路不長眼我會受到地心引力的懲罰………我從沒見過鬼神。
我乖乖上班老闆會發薪水給我,要是偷懶會被老闆罵。我沒有在偷懶的時候被上帝斥責過,也沒有在超速時被上帝或菩薩攔下來開罰單,更沒有在做好事之後得到天上來的獎品。
經驗,這些都是經驗,這些事在我的生活中占了百分之九十九點九循環。擁有這些經驗還不相信無神論,就好比一個男人不相信朝夕相處的太太是存在的一樣荒謬。
有人會說,當你做了好事心中得到平安,這個「平安」就是上帝的禮物。這不叫經驗,這叫詮釋。經驗是客觀的,詮釋是主觀的:如果你看得見太太,別人也看得見你太太,那麼「太太存在」就是一個經驗。你也許覺得太太是上帝賜給你的,但別人未必覺得;另一個男人可能覺得那是你從他身邊搶走的,關上帝鳥事?所以「太太是上帝賜的」不是經驗,而是你個人對經驗的詮釋。
我猜想大多數人的經驗與我相似,很難想像有人早上起床,桌上就無中生有忽然出現一個麵包,出門不用搭車直接飛到公司上班,老闆看見你上班就自動幫你加薪一百倍,然後忽然變成狗舔你的鞋子………套一句無間道的台詞:這個世界不是這樣的。
回到「寧可信其有」的問題,如果你不知道信哪個機率比較高,只要問問經驗就行了。你有兩個下屬,一個從來沒辦砸過事,一個沒有辦不砸的事,你會把工作交託給哪一個?不憑經驗要憑甚麼,直覺嗎?
如果你的生活經驗和我不一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時間都和神明生活在一起,或者你住在霍格華茲學院,我會勸你信神;但如果你的生活和我一樣無趣,只看見物理定律和人類活動,「神蹟」的比率極低,那麼根據「寧可信其有」的原則,寧可信無神是比較明智的。
 
 
其實「無神論」也是一種信仰,因為無神論者沒有「絕對」的證據證明鬼神不存在,「必須靠信心去接受」──這一點跟宗教信仰是一樣的。
真正無信仰的是「懷疑論者」或者「不可知論者」。他們百分之百只接受「絕對可信」的事物,凡是沒有百分之百的證據就不相信。因此「有神」不可信,「無神」也不可信,對於這個問題他們的答案是「不知道」。然而真正的懷疑論者幾乎是不存在的;即使有,他們在行動上也和無神論者完全一致。
比方說,你在出門前決定是否帶傘:如果你確信不會下雨,你就不帶傘;如果你確信會下雨就一定會帶傘。然而你無法確定是否下雨,怎麼辦呢?能夠「既帶傘又不帶傘」嗎?不能的。所以你必須考慮下雨的機率是否超過百分之五十,只要超過你就會帶傘。注意了,這個「不確信」是否下雨的人,在行動上與「確信下雨」的人完全一樣──帶傘。
無神論者是這樣的:由於無神的證據實在太多,生活中俯拾可得;我們隨時隨地都在體驗無神的生活,學習無神而可靠的知識。因此,雖然我們的證據只達到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但憑著信心衝上百分之百。這「信心的一躍」不是認知,是信仰,而且是合理的信仰。
信仰也有分合理與否嗎?當然。我無法百分之百確信明天太陽會從東方升起(恆星也可能因為碰撞或內部結構不穩定而毀滅),但我相信,這種相信任誰都覺得合理。曾經被男人騙過一次的女人,相信全世界的男人都是騙徒,這顯然就不合理了。關鍵是這個「信心的一躍」有多大。以雄厚的認知作基礎(太陽億萬次從東方升起)的輕輕一躍(確信明天太陽會升起),是合理的;相反的,以貧乏的認知作基礎(被一個男人騙過)卻大大的一躍(天下億萬個男人都是騙徒),就叫作迷信。從這個角度來看,無神論的信仰是合理的;只憑一本幾千年前的書就相信處女生子、死人復活、六道輪迴、元神出竅、世界末日……就叫作迷信,這種信心的跳躍比相信天下男人都是騙子還巨大。
無神論者與不可知論者的差別在於信心的一躍。然而不可知論者也必須基於合理判斷而行動,而他們的合理判斷與無神論者是相符的,因此在行動上與無神論者一致。例如不可知論者不會去拜拜或算命,因為他們無法確信拜拜與算命會靈驗;無神論者也不會,因為無神論者確信那些不會靈驗。
只要不是絕對的懷疑論者,你總得挑一個來信。寧可信「哪個」呢?根據上述的說明,你應該可以發現哪一種信仰的「跳躍」比較小;跳躍得愈大,出錯的機率就愈高,好比有些男人只憑女人長得「慈眉善目」就直奔「賢妻良母」的結論,出錯的機率能不高嗎?
 
 
 
其次,拿「寧可信其有」來處理宗教信仰問題,其實是很「投機」的,這種態度本身是否符合宗教的「虔誠性」,我很懷疑。有個教徒對我說:「你可以用你的靈魂賭賭看是否是真的。」對於無神論的我來說,「賭」當然沒有問題,只要超過期望值,賭就是明智的。比方中獎機率是一千萬分之一,獎金一億,那麼賭注在10元以下就划得來,不賭才是笨蛋。
(Prinz按:假設賭注是9元,我把所有的可能性都下了注,花費九千萬,淨賺一千萬。不過我可以告訴諸位,世界上沒有這種賭局,任何賭局的期望值必定小於賭注,否則賭場要賠本。)
為何我敢拿「靈魂」去賭?首先靈魂存在的機率極低;死後有另一個世界的機率極低;死後的世界有刀山油鍋的機率極低;死後世界有主事者的機率極低;我的靈魂會被主事者扔在刀山油鍋的機率極低;沒有皮肉的靈魂能在刀山油鍋中感覺到疼痛的機率又極低………這些「極低」的機率相乘得到更加超級低、低到不行的機率。一個事件發生的機率低到微乎其微,即使發生的後果很嚴重也值得賭一把。
事實上,每個人無時無刻都在賭。你晚上為甚麼敢睡覺呢?不怕睡著後有強盜進來劫財劫色殺人滅口?因為你鎖了門,因為你家裡沒錢長得又不怎麼樣,因為這個城市的戶數與強盜人數的比例太懸殊,所以機率低到不值得你擔心,低到你敢賭一把去睡覺,低到你敢把備用鑰匙交給門房或放在門口花盆底下。
用這種態度處理生活是對的,很務實;萬一真的遭強盜了也只能自認倒楣,畢竟生活中沒有百分之百的事,不能用倒楣的結果來證明之前的決定不明智。
然而信仰可以這樣嗎?可以「姑妄信之」嗎?抱著僥倖的心理、投機的打算、縝密的計畫、利害的衡量,這種態度符合信仰的要求嗎?那些說「如果上帝真的存在卻不信,將來要下地獄,所以寧可信其有」的信徒,簡直宣稱自己信教是遭到綁架,就像孩子被綁票時父母寧可付錢似的,完全是逼出來的嘛!信徒到了上帝面前說:「我之所以信祢是因為信了有好無壞,不信卻可能要倒大楣,所以才信。甚麼………因為祢慈愛、祢創世……OK,You say so。」你覺得這種話上帝聽不聽得下去?
 
 
其三,「如果你信上帝,而上帝不存在,你也不會有甚麼損失。」這句話未必正確。如果上帝不存在,這世上花在宗教上的資源可以說完全浪費掉了,那可是幾百億美金哪!如果神佛鬼怪不存在,所有祭祀禮拜燒掉的紙錢也全部等於浪費,那可是幾百座森林哪!更重要的是,一個人花費精神心力去崇拜一個不存的神明,本身就是一樁愚蠢而虛無的勾當,降低人格與智慧,這損害比物質的損失更大!如果妳以為這個男人愛妳所以才嫁給他,幾十年以後才發現他根本從沒愛過妳,妳會不會覺得「沒損失」?也許很多人覺得下地獄比較恐怖,但與其不信而下地獄,也有人不願意信錯了白當幾十年奴隸,哪個損失大我看也很難講。換言之,這個「寧可信其有」未必是理性上的必然選擇。
「寧可信其有」的思想,歸根究柢就是一種「恐懼推銷術」。推銷有兩種,一種是告訴你這玩意兒多好,另一種是告訴你不買這玩意兒你會多倒楣,也就是利誘與威脅。以宗教來說,前者是強調天堂或者極樂世界,或者好人有好報,或者天上來的賞賜是大的(路加福音六章二十三節);後者強調地獄或者輪迴,用恐怖的刑罰嚇唬人。就像蘿蔔與棒子,缺一不可。
「恐懼」絕對是宗教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看看那些傳教的多麼喜歡描述「報應」、「災禍」、「天譴」、「神罰」就知道了。這也許是來自人的心理補償機制吧──見到為非作歹的人豐衣足食,樂善好施的窮困潦倒,再套句無間道的台詞:「殺人放火金腰帶,造橋鋪路無屍骸。」真讓人難以忍受!讓這些混蛋在想像中的地獄受苦真是大快人心!於是拼命地想像,用力的想像,最後把一廂情願的想像當真了,變成宗教信仰反過來將恐懼加諸人心。
每隔一段時間就有人提出「世界末日」的預言,從沒應驗過卻樂此不疲;說預言的名利雙收,聽預言的照怕不誤。只有恐懼深植人心,宗教的銷路才能打開;沒有大災大難就沒有普渡眾生,宗教與恐懼其實是共生的合體,這就是為甚麼宗教總是受到軟弱怯懦的人歡迎,被宗教控制的也往往是貪生怕死之徒。
「寧可信其有」是日常生活中明哲保身的選擇,是理性的態度;然而面對生命中重要的,一點也不可馬虎的事,這種態度就顯得卑鄙了。面對大是大非,只有懦夫才會考慮代價問題,才會去計算得失利弊。勇者無懼,有擔當有追求;當為則為,不當為者就是刀山油鍋也是有所不為,這種精神是慣於恐懼的宗教徒不能具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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