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001073
 晴心●心晴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原來是這樣~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難得的緣分~~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愛不一定要接受~~
作者: 晴心●心晴 日期: 2013.08.22  天氣:  心情:
晴媽很愛看本土劇,因為她聽台語比較順,所以有時晴心邊吃飯時會陪她看一些,有時對於劇中人物不合理的地方只能直搖頭,像是A女跟A男互相喜歡,但通常都會出現B女喜歡A男,所以使計讓A男留在自己身邊,然後在旁邊看著A男A女難分難捨的劇碼在生氣,每次看到這邊…晴心就會在想…妳氣甚麼??..你不是一開始就知道她們相愛而硬拆開她們嗎?? 這讓我想起之前一部也是因為被男二喜歡而逼得分手的女主角曾經說過的話,當時她被逼分手但又不願跟男二在一起,所以她選擇消失,後來還是被男二找到時,男二說為什麼不能選擇跟我在一起??
當時女主角回答他…你說你愛我?? 你的愛就是看到我這麼痛苦卻還是硬要我留在你身邊,我的心在流血流淚,難道你都沒看見嗎?? 我遵守了對你的承諾不能跟我所愛的人在一起,但我也絕不可能跟你在一起…

每個人都有可能被喜歡,但現代的人都愛的很自私,認為我喜歡你,那你也一定要喜歡我才行,這是愛嗎?? 其實更多的成份是佔有慾,每天都在上演的情殺案就是人性自私面的展現,可以喜歡一個人,但對方不一定要喜歡你阿~~因為他也有選擇權,不過..若是對喜歡你的人沒意思,就不要去接受對方展現的心意,像是禮物或貼心行為,貪小便宜的下場就是日後惹來密名的麻煩跟殺機阿…[:u]
標籤:
瀏覽次數:106    人氣指數:1466    累積鼓勵:68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原來是這樣~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難得的緣分~~
 
住戶回應
 
時間:2013-08-25 22:11
他, 41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8-23 21:48
他, 44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