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約翰福音第一章第4節「”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我們若是真正信靠的耶穌基督,就會有 神的生命進到我們裏面,就成為「人的光」。 我們就在這一個光中,一面看見主耶穌是何等榮耀、尊貴、偉大、豐富;一面也看見 自己是何等有極其有限、渺小、貧窮(看見自己人体極有限)。
神是那使無變為有、叫死人復活的神,
祂的兩大工作:
(1)創造之工(3節);
(2)生命之工;這兩樣工作都是在於基督,也都是藉著耶穌基督。
光是從生命發出來的。必須先有生命,然後才會有光;沒有生命,就沒有光。
我們若要追求光,便必須得著生命(指的屬 神永恆美到不行的生命)
並要被這生命所充滿。
當我們接受基督的時候,祂就帶著神聖的生命就進到我們的裏面;我們的裏面也就立 刻感覺到光照,這就是生命的光在我們裏面更多的發光照亮我們。
若是我們真正認識耶穌基督之後,我們會全然感覺到,在我們還沒有認識基督之前我 們的生命是完全沒有生命和光的,一切乃是在虛空、黑暗、死沉的人生中。
等您認識 祂就是全然的明白這裏所說的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