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089680
 Emily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炒作的情人節!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夢境!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莫名其妙!
作者: Emily 日期: 2012.02.20  天氣:  心情:
通常把遠途的工作當作去遊山玩水.前幾天去清水送花路上.行駛在中棲路往前眺望一片燈火閃閃.跟麻吉就當是賞夜景一般.品嚐一下阿財米糕加四神湯.我們姊妹倆就有著幸福感囉!這樣就可以打道回府忘掉工作的疲憊.這招管用吧!
今天訂花的客人打來.要求我請人去把那花籃收走.因為收花的人在辦完喪事後就離開老家.連別家花店送的花籃請他一併處理掉.我常常碰到這樣的問題.很多客人會覺得那是我們花店的義務.通常花店搶著收走.都是要再次利用的.我不做這種事.除非整場佈置.我就會清場.試問??你買個東西回家吃或使用完畢.通知賣方來把垃圾收走.這樣有道理嗎?我的客人又不敢得罪他的客人.來拜託我請清水那邊的花店去處理後續問題.沒轉同行做都覺得不好意思了.因為我通常親力親為.在我能送的範圍內.這棘手的問題.我怎開得了口阿.又不是花架1.20對可以回收有點走路工.也不是說你貼點錢請人去處理人家就肯幫忙.起毛子的問題不是嗎.你會不好意思跟客人開口說那是你們自己要整理掉得垃圾.就來找我開口.你臉皮薄.我也沒你厚.人情事理也要有個分寸.如果台中市區我就幫你.大老遠的油錢工錢怎麼跟你算.我都三條線了.難題你自己去解決吧!
新台幣沒很大.花錢的也絕不是老大.大家都要將心比心事事才圓滿!
標籤:
瀏覽次數:222    人氣指數:6222    累積鼓勵:30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炒作的情人節!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夢境!
 
住戶回應
 
時間:2012-02-24 00:51
他, 54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2-23 00:32
他, 55歲,新竹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