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39,327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070935
Prinz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安慰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好文轉貼:中年為什麼會發福?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貝爾造的孽
作者:
Prinz
日期: 2012.09.02 天氣:
心情:
有人凌晨兩點鐘打電話將我從睡夢中驚醒,問了我一個問題:「為甚麼你要封鎖我(愛情公寓帳號)?」
是阿,為甚麼呢?
通常一個問題的答案很難直接從問題中看出,只有少數例外情形,答案已顯明在問題中。例如「張先生請問你貴姓」、「到場的請舉手」、「你這個王八蛋怎麼不去死」──王八蛋當然存在感十足、十分自感良好,還需要問他為甚麼不去死嗎?
上述凌晨兩點的提問,也是這類極端少數的例子。
我想起以前爸爸住院的時候,有天夜裡,值班護士將他從睡夢中搖醒:「伯伯,該吃藥了。」我爸問:「吃甚麼藥?」護士小姐說:「醫生給你開的安眠藥阿。」
隔天我們去醫院探望爸爸,聽他說這事兒全家都笑翻了。
不是每個人都有遠見,但也很少人踢到鐵板時才猛然發現鐵板比腳趾頭硬。普通人在普通狀況下總是能預料一秒鐘後會發生甚麼事,或者明白自己下一句要說的話。
是的,這篇抱怨文是在凌晨兩點被吵醒後睡不著寫的。
我覺得自己又像老人又像小孩。像老人一樣被吵醒後很難立刻入眠,卻又像小孩一樣需要大量睡眠。
與其說我不喜歡凌晨兩點打電話吵我的人,毋寧說我不喜歡「電話」這個產品。因為它提供別人凌晨兩點將我吵醒的機會。
貝爾在1876年發明了電話。這個貝爾不是克利斯汀貝爾。當初貝爾發明電話的時候,大概想像不到自己對人類造成多麼重大的影響──要是沒有電話,地球上很難擠得下60億人;因為如果將人與人之間「適當」的距離算入,60億人恐怕能將木星占滿吧!
所謂「適當」的意思,是指維持人性尊嚴的必要空間。然而對於某些「重度依存症」患者來說,適當的意思是指隨時能闖進有人正在洗澡的浴室,或者隨時公開自己口腔照片給兩百人觀賞。
在還沒有電話的時代,人際關係比較容易維持著「以禮相待」。假設你想跟某人「溝通一下」,無論你想對他說些甚麼,你都不可能直接將聲音擲入對方的耳膜,除非練就「傳音入密」的神功。
首先,你必須先派人將「名帖」送到對方家;對方收到了,知道有你這麼個人。然後你再寫一封措辭講究的信,扼要說明到訪的目的,提出八月十五會面的邀約。接著就可以動身了嗎?不,你得靜候人家回信;要是沒等回信就前往,很可能吃閉門羹。
對方回信了,說八月十五另有要事不克招待,那麼你可以打消計畫,也可以再發一封信改約其他日子。對方答應了,你才能動身。
到了約定日子,你來到對方家。能不能直接奔到他的床上搖醒他:「喂喂喂!太陽曬屁股了還睡!」當然不行,多要好的朋友都不行。你會在大門口先遇到一個人,他叫「門房」。
如果是陌生訪客或不太熟的朋友,門房會請你先在廊下等待,然後進去通稟;要是熟客,門房會帶你進入客廳坐著等。
為甚麼要等待呢?因為主人重視你啊,他不能穿著居家服或內衣褲就跑出來見客,得盥洗一番,梳妝打扮,這才是待客之道。就算來者不善,他也得準備一下武器吧!
在你等待的時候,童僕會端茶奉上,熱情一點的會招待水果蜜餞,再熱情一點的話,會有「管家」或「門子」出來陪你聊天,或者帶你觀賞院子裡園林景致,或者介紹一下牆上懸掛的字畫。如果你是來找麻煩的,也有護院之類的先出來跟你比劃幾招。
總之,在沒有電話的時代,不是你想跟誰說話就可以馬上心想事成的。有了電話,人類才能不捨晝夜、不分晴雨、無論親疏、沒分寸地,霎那間穿越兩地、穿越大門裡門前廊後院、穿越棉被內衣褲直接將聲音擲入另一個人的耳朵。
方便的代價是取消了人我分際。
「距離」產生的不只是美感,也產生尊重與體諒。距離愈近,尊重就愈少,好比有些父母會偷看孩子的電腦內存,有些夫妻會檢查對方的包包皮夾,有些朋友會趁你不在家闖進去布置生日派對。
尊重與親密感往往是衝突的,有些人寧願選擇親密而不在乎尊重。這種人在科技時代愈來愈多──不知道是因為這種人愈來愈多,所以才發明更便利更不尊重的科技產品來滿足他們;還是因為有了便利的科技產品才導致這種人增加?
也許二者是「相伴增生」吧!在彼此不尊重達到某個高度時,產生了「智慧型手機」這種駭人的怪物。我想,即使是有能力橫渡星系來到地球的智慧型生物,看到智慧型手機恐怕也會驚訝得眼睛瞪大好幾倍,整個人嚇成綠色。
前幾天搭捷運的時候,稍微心算一下,發現車廂裡低著頭在弄手機的乘客高達77.4%。坐在我身邊一個女孩就毫不介意地大弄特弄。對她來說,我是個陌生中年男子,如果我冒失地搭訕她,可能會被當作癡漢而獲贈有期徒刑六個月。然而這女孩卻在我旁邊不停玩弄手機,一點兒也不介意巨大螢幕上顯示的私密內容被身旁的癡漢一覽無遺。大家似乎愈來愈不重視隱私了──不重視別人的,也不重視自己的。
這是一個「自我揭露」盛行的年代。每天的電視新聞裡都有一些人出面爆料。爆料就算了,奇怪的是為甚麼爆料者一定要出現在鏡頭前呢?比方我家附近如果有工廠排放廢水,我就把這事告訴記者,記者會去調查、蒐證、攝影,然後在晚間新聞把這事報導出來。但我不滿足,我一定要占用幾秒至幾十秒的鏡頭,現身說法,彷彿這幾句話記者無法代替我說出口,彷彿我有感於自己這付尊容比女記者更上鏡頭。
有必要嗎?如果我因為工業污染全身都爛了,記者的確很難自己爛給觀眾看。但就為了講幾句話?除了自我揭露的慾望,實在找不到其他理由解釋這種行為。
當然誰都有自我揭露的傾向,比方公開作品就是一種自我揭露。然而發表一篇散文或一張美食照片,跟在自由廣場上裸奔,雖然都是自我揭露,程度卻天差地遠。藝術家也許為了藝術不得不犧牲隱私,文學家為了彰顯人性或伸張理念而在讀者面前剖析自己,但我實在看不懂在FB上貼自己屁股照片,到底是為了甚麼而犧牲?
很多人以自我揭露為樂,並不覺得這算甚麼犧牲。他們喜歡被人窺視,喜歡被人打擾,喜歡把自己攤在陽光下讓人品頭論足。他們不需要太多尊重,只要一點點就夠了。
有人對我說:你這麼不喜歡電話,乾脆取消門號不就好了?也有人抱怨我說:你這人太難找了,都不接電話。「當有人要找你的時候,你得被人找到」似乎已經成為現代社會裡的一項約定成俗。沒有智慧型手機,那你就落伍了;沒有手機,你是個超級怪咖;要是連市內電話都不裝的話,你根本就不是人!
我已經是個怪咖了,實在不願意被人當作超級怪咖,因此勉強持有手機。因為有手機,所以有門號;有門號,我就得把電話號碼告訴別人。「不告訴對方電話號碼」是一種被視為敵意的表現,至少是刻意疏遠的表現。
我沒有敵意,也不想疏遠,於是我說出電話號碼,得到的獎勵是凌晨兩點被人吵醒。
我看我還是回火星吧!地球太危險了。
標籤:
瀏覽次數:
317
人氣指數:
2917
累積鼓勵:
13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1
1
安慰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好文轉貼:中年為什麼會發福?
住戶回應
時間:2013-04-27 15:33
她, 95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4-27 13:03
她, 95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9-03 19:43
她, 48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9-02 06:37
她, 48歲,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9-02 05:26
她, 48歲,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