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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 SAN 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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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鞭刑
作者:
YU SAN HO
日期: 2011.11.09 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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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世用重典! 台灣應該要有鞭刑存在! 性侵犯 犯毒者 飆車犯(致人殘廢或死亡) 虐待動物者(致使動物受傷) 公務員 都該用鞭刑處罰! 而且要公開鞭型實錄! 讓他她們個個都皮開肉綻! 哇喔~~~~~~ 好爽! 無期徒刑毫沒意義! 死刑又讓犯罪者太輕易就放過他她們! 就是要鞭! 一次兩個五鞭! 皮開肉綻後再醫! 好了後再鞭! 一次一次慢慢的鞭死他她們! 要他她們也感受到痛苦!
有人說犯罪者也有人權! 但試問這些那些被害人有沒有人權? 被害人是生來就該受傷害的嗎? 加害人如果要人權! 那麼在他她犯罪之前就該想到受害者的人權! 對我而言! 犯罪者是沒人權可言! 要不被鞭! 我想只要你妳不去犯罪! 從出生到老死都沒人管你妳! 最棒的刑罰就是無期加鞭型! 比死型或單一無期徒刑更棒! 完美世界的保護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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