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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加減看一下囉...
作者: 憶...魚...時 日期: 2012.10.23  天氣:  心情:
關心自己--一場車禍
向對方要一下電話,馬上用手機 撥給對方手機。
有了通聯記錄,就不會算是 逃逸! (一定要看)



有了通聯記錄,就不會算是 逃逸!

最新詐騙手法:

一場車禍..對方說沒關係..卻換來賠償金 !!

★ 注 意: 希 望 大 家 小 心 謹慎 .....

林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這則車禍..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林小姐以為沒事..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

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林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 30 萬現金..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

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以10 萬元私下和解

這是真實案例..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製造假車禍



◆ 遇到這類情況,請大家務必記住..
1... 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

2... 若對方堅持沒關係..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

3... 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到警局備案(這是重點..為了證明自己沒有肇逃)

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就來不及了……

希 望 各 位 小 心 謹 慎 !!!

律師說..雙方要離開時..向對方要一下電話..馬上用手機撥給對方手機

有了通聯記錄..就不會算是逃逸








............................感恩----知足----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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