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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PART 4
作者: 無聊 日期: 2008.01.06  天氣:  心情:
交往六年、分手四年,十年之後,她帶著她出生滿一歲的小孩坐在我面前與我閒話家常,回想四年前,她離開的樣子,眼淚枯乾,她的母親抱著我難過的流下淚來,我告訴她無能為力再照顧她女兒,她媽媽不捨地抱著我,那份感覺迄今仍在心頭激盪,不是不照顧,而是沒有機會照顧了,或許這是一個對雙方都好的決定。。。人生的聚會總是無常,沒法掌握的是對方,但起碼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緒與心境,這是慶幸的,當連自己的心情都無法掌握時,那是悲哀的。。。或許分開也是一種幸福,目前的忙碌生活,讓我忘了很多事情,也忘了當初大學時期的意氣風發,也忘了在籃球校隊打球時,飛身在空中的爭鬥感覺,也忘了高中田徑比賽400M彎道出來時,夾道學妹們的尖叫吶喊,那都曾是年輕歲月的驕傲,至今好像都忘記了,呵呵......不就都是過眼雲煙嗎?....一個月賺100萬與一個月賺10萬,只是吃的內容不一樣,但是在身邊一起吃的人才是重要,沒人可分享是悲哀的,得到別人的稱羨又如何。。。別人眼中的自己只是一面,也只是當下那一剎那,但是開心與否只有自己知道,活出自己的一面很重要。。十年很久嗎?其實很快,只是一下子而已,一下子就會什麼都有了,什麼都不缺,但心靈卻是乾涸了,那十年就白過了,十年很快嗎?其實很慢,慢到讓人忘記明天要做些什麼?更遑論後天的事情,。。。感情不是生命中的一切,找到一個自己很想分享心情的人才是重要,那怕是戀人、朋友、家人都是一樣。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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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1-10 01:10
她, 43歲,台北市,金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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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01-07 00:14
她, 49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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