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十一月十三日,丹麥首都哥本哈根。
他有了另一個主意,於是問那女人:「你怎樣找到消防隊的電話號碼的?」 「號碼寫在電話機上,我跌倒時把它給拖下來了。」 「那您看看電話機上是否也有您家的電話號碼。」 「沒有,沒有別的任何號碼。請你們快點來啊!」那女人的聲音愈來愈弱。 「請您告訴我,您能看到什麼東西?」 「我…我看到窗外,街上,有一盞路燈。」 好啊-埃裡希想-她家面向大街,而且必定是在一層不太高的樓上,因為她看得見路燈。 「窗戶是怎樣的?」他繼續查問,「是正方形的嗎?」 「不,是長方形的。」 那麼,一定是在一個舊區內。 「您點了燈嗎?」 「是的,燈亮著。」 埃裡希還想問,但不再有聲音回答了。 需要趕快採取行動!但是做什麼? 埃裡希打電話給上司,向他陳述案情。 上司說:「一點辦法也沒有。不可能找到那個女人。而且,」 他幾乎生起氣來,「那女人佔了我們的一條電話線,要是哪裡發生火警?」 但是埃裡希不願放棄。救命是消防隊員的首要職責!他是這樣被教導的。
突然,他興起一個瘋狂的念頭。上司聽了,嚇壞了:「人們會以為原子戰爭爆發了!」
他說。「在深夜,在哥本哈根這樣一個大都會裡!…」 「我懇求您!」埃裡希堅持,「我們必須趕快行動,否則全都徒勞無益!」 電話線的另一端靜默了片刻,而後埃裡希聽到答覆:「好的,我們就這麼做。我馬上來。」
十五分鐘後,二十輛救火車在城中發出響亮的警笛聲:每輛車在一個區域內四面八方的跑。 那女人已經不能再說話了,但埃裡希仍聽到她那急促的呼吸聲。
十分鐘後埃裡希喊說:「我聽到電話裡傳來警笛聲!」 隊長透過收發對講機,下令:「一號車,熄滅警笛!」而後轉問埃裡希。 「我還聽到警笛聲!」他答說。 「二號車,熄滅警笛!」 「我還聽得見…。」 直到第十二輛車,埃裡希喊說:「我現在聽不見了。」 隊長下令:「十二號車,再放警笛。」 埃裡希告知:「我現在又聽到了,但越走越遠!」 「十二號車掉回頭!」隊長下令。 不久,埃裡希喊道:「又逐漸地近了,現在聲音非常刺耳,應該剛好到了正確的路上。」 「十二號車,你們找一個有燈光的窗戶!」
過了一會兒,埃裡希聽到消防隊員闖入房間,而後一個男音向對講機說:「這女人已失去知覺,但脈搏仍在跳動。我們立刻把她送到醫院。我相信有救。」 "海倫.索恩達"這是那女人的名字,真的獲救了。她甦醒了,幾個星期後,也恢復了記憶。 (只有『感動』 二字可以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