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渴望的愛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以前與現在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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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取捨之間如何適宜
作者: 流浪的女孩 日期: 2009.09.20  天氣:  心情:
偶然間....聽到一件事,女人何苦為難女人....,當初的介入就知道自己是第三者,雖然剛開始是為了生活.為了金錢,不能否認...只要是人都有情感的發展,理所當然這段不倫戀發展成為了愛情,這樣沒什麼不好,畢竟每個女人都需要男人的疼.溫柔的愛,不過對方有家室.有小孩,你就該替對方著想,何必鬧的對方家裡雞犬不寧捏....,鬧鬧脾氣情人之間難免都會,這時只是渴望對方哄哄.關心就好了,但想不透....可能是過度減肥導致憂鬱症,在一天晚上,抗憂鬱症的藥吃了不少顆,在昏昏沉沉的時候拿起清潔劑,就像賭氣魄一樣給栽下去,傻女人~就算妳死了對方還是一個家阿,過度的死纏亂打搞不好會成為對方的精神壓力,死了反而不能改變什麼...情人節的禮物已經花了三十幾萬送妳鑽戒還不滿足,喝清潔劑到最後也是妳自己的母親陪妳待在高醫,什麼東西都不能吃,只能放任自己吐到虛脫,這樣才會活命,如此舉動傷了自己的身體.也傷了你母親的心...妳要的是對方離婚然後娶妳跟你度過下半輩子嗎??還是為了那男人身上所有的財產??年紀上有些許的差距,難保以後妳願意照顧他到老(= =我在看應該會送去療養院吧..),而且你這樣做會帶給另一個女人的心痛,造就另一個小孩不幸的家庭誕生,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水能載舟,也能覆舟,如何取捨...這個學問真的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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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9-20 23:28
他, 39歲,亞洲其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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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9-09-21 11:16]:

貪~會讓人看不清眼前的是非,所以是愚昧的女人

 
時間:2009-09-20 21:38
他, 41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9-21 11:14]:

那你要送我三十幾萬的大鑽戒才會有成真的可能

 
時間:2009-09-20 20:31
他, 36歲,花蓮縣,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9-20 20:30
他, 36歲,花蓮縣,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9-20 20:30]:

上帝保佑你~阿們,畢竟世事難預料

 
時間:2009-09-20 20:27
他, 36歲,花蓮縣,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9-20 20:27
他, 36歲,花蓮縣,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9-20 20:29]:

那個叫做太貪心了,已死相逼的愛...你肯屈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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