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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照片被刪 ..
作者: 蘋果╭★ 日期: 2012.04.22  天氣:  心情:
傻眼了我

一回家發現照片被刪掉---違反上傳規定....

我要哭哭了

哪有這麼多規定的

超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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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請勿上傳明星或模特兒等非本人的照片。

  2. 請勿上傳兩人以上(包含兩人)等多人合照,否則無法辨識您是哪位。

  3. 請勿上傳影像處理過度的圖片檔案,以免造成照片畫面的混亂。

  4. 請勿上傳畫面人物過小或是模糊不清的照片。

  5. 請勿上傳您小時候或十多年前無法辨識您本人近況的舊照片。

  6. 請勿上傳尺寸過小或是縮圖影像過小造成本人影像無法清晰辨識的照片。

  7. 請勿上傳漫畫或卡通圖檔等非本人的照片。

  8. 請勿上傳寵物照片,您的愛寵如果有交友需求可以使用寵物日記功能。

  9. 請勿上傳影像橫置或倒立等角度的照片。

  10. 請勿上傳人物角度背面或是過於側面等非正面拍攝的照片。

  11. 請勿上傳五官被遮掩無法辨識您本人的照片。

  12. 除照片日期外請勿在照片上加入文字、動畫、特效或邊框。

  13. 請勿上傳動畫連續撥放之照片。

  14. 請勿上傳過於裸露、煽情、挑逗、猥褻之個人照片,不可露點(毛)、作出煽情動作(刻意用手摸胸部、摸下體)或照片只特寫局部性徵(胸部、下體),另外以馬賽克、塗白等方式遮掩第三點或重要部份之圖片亦不得張貼。

  15. 請勿上傳吸菸之形象照。

  16. 其他公寓管理員覺得不合適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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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三天 我都要變成無臉人了

哭哭,悶斃了

不過,我還是不知道,為什麼第12點不行><

討厭厭厭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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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4-23 01:13
他, 37歲,高雄市,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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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23 01:02
他, 37歲,高雄市,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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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23 00:50
他, 37歲,高雄市,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4-22 18:09
他, 37歲,高雄市,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4-22 09:39
他, 37歲,高雄市,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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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4-22 01:42
他, 46歲,台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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