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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見解不同~
作者:
愛自己
日期: 2014.04.08 天氣:
心情:
https://tw.news.yahoo.com/2%E5%85%92%E7%88%AD%E7%94%A2%E7%BF%BB%E8%87%89-%E7%BF%81%E5%BF%83%E7%97%9B%E7%B5%82%E6%AD%A2%E6%94%B6%E9%A4%8A-200800536.html
2兒爭產翻臉 翁心痛終止收養
女人再嫁‥總是不得不為了自己權益著想‥否則當初何必房子登記自己名下?
為了自己小孩未來?還是為了以防萬一再次失婚?
你的小孩‥我的小孩‥如何才算是誰養大誰的小孩???
你的小孩搶財產?我的小孩搶財產?都不要爭才算是公平???
媽媽一入土‥爭議不斷‥是非說不清‥
我的看法‥終止就終止吧?!反正當年的結合是兩個大人的事‥
他家的小孩有意見‥各自父母各自孝順本是天經地義的‥劃清界限罷了‥。
我爸財產就只有房子一間‥
他是不是也要告我們子女都不孝啊‥多少年來對他不聞不問‥終止收養‥
不.我講錯了‥至少我爸可以隨時想看那兩個女兒一眼時‥是看得到的‥(看一分鐘,我爸總是講完話就走))
她們好幾個月至少也會回家看老爸五分鐘就走~
我哥與他老婆至少會一星期輪流回老家拿一仟元給他就走‥。(不用五分鐘‥因為會順便檢查牆邊有沒有他們的信件‥)
這樣的定義‥似乎‥還不構成不聞不問啦‥。
好像全家人的定義只有我是異類~~~[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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