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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8/11/29的日記
作者: 糖 ° 罐子ღ〃 日期: 2008.11.29  天氣:  心情:
連續3天只睡5小時 b-(

:D/
很多人都有騎車或開車,一般人都知道要保強制險,但你知道什麼是強制險嗎?
簡單來說,
1)受害人範圍:交通事故受害人: 車外->第三人,車內->駕駛及乘客(但單一事故駕駛人不賠)。
2)理賠範圍:死亡(定額每人150萬),醫療:最高20萬(以健保給付為標準),殘廢最高150萬。
3)理賠請求:採交叉申請理賠為原則,向對方投保之保險公司請求給付。
4)不保事項:單一車輛肇事(撞及人、物體、自摔)。
5)追償事項:酒駕、無照、故意行為、吸毒...等等。
6)罰責:汽車未投保3千~1.5萬(肇事6千~3萬),機車未投保1千5~3千。

@};-注意到了嗎?強制險完全沒有理賠任何的車體或財物損失!!

如果要賠對方汽機車損失維修,得自行加購"任意第三人責任險"(財損最高20萬),
(保費:重型機車609元/年,汽車約3千左右)

如果是要賠自己的車子損失,基本上就是所謂的甲.乙.丙式車體險。

產物保險的範圍很廣
請不要再把只有賠醫療體傷的強制險當成是萬能全險了 [-X

:-L最近跑好多理賠件 要注意安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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