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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歡唱悲歌 (轉貼)
作者: 左 翔太郎 日期: 2007.07.21  天氣:  心情:

處心積慮存了幾個月的零用錢,生性節儉的他終於買下市面上最昂貴的那一支新款手機,送給她當作心愛的禮物。


並非刻意打腫臉充胖子,而是他知道她確實很需要更換一支全新的手機。她原先使用的機型,不但功能陽春、款式老舊,而且經常故障。在他們交往的這段期間,不知道送修多少次了。


每次送修的那段期間,不但會讓她的生活變得很不方便,更會影響兩個人的溝通品質。


由於彼此的生活型態必須適應聚少離多的相處方式,沒有手機在身邊的日子,她常抱怨說:「你像風箏斷了線!」捨不得她心急焦慮,他安撫地回答:「風箏還在,線也沒斷。我不會再讓妳有失去聯絡的不安。」果然,他將最新款的手機送給她時,她激動得說不出話來。感動的淚水在眼眶中打轉,嘴角勾出一抹微笑,輕聲許諾:「我會經常讓你聽到我的聲音!」


這項昂貴的禮物,成為他們愛情的信物。送禮的人很有誠意,受禮的人心存感激。誠意和承諾,盡在不言中。手機的發明,的確讓情人之間有了更簡捷的溝通方式,彼此的語言交流可以達到「沒有距離」的境界。但心靈的距離,卻常常抵擋不過地理的隔閡。一年半之後,他們的戀情觸礁,很有禮貌地協議分手,「個性不合」成為傷害最小的理由。


心情平復之後,他有更多機會一個人逛街。經過銷售手機的櫥窗時,他有點後悔當初買那支手機送給她。並非因為花了大幅超出預算的費用,而是那隻手機的市價已經隨著時間的過往而跌到只有上市時期的十分之一。彷彿不經意地提醒他,這段愛情也已經快速貶值,不堪回首。


直到又過了很久,偶然在一個夜裡聽起共同的朋友說,她還繼續使用那支他送給她的手機,儘管那款機型也已經堪稱「古董級」了,但一直還捨不得換掉。即使兩個人的戀情已經結束了,她依然記得他當時的一片心意。忽然之間,他自己才明白:愛情,總有一天會凋零,但卻可能留在各自的內心深處繼續增值。不會因為市價貶損、回憶褪色而不值一提。


愛情像銀飾,一直佩帶在身上或經常擦拭,才能閃亮如新那位共同認識的朋友,笑著對我說:「難怪有錢的人,都懂得送鑽石、金飾或珍珠,價值恆長、歷久彌新。」我覺得,拿鑽石或金飾當作愛情的信物,固然有它的道理;但我個人卻也很喜歡銀飾。因為銀飾的特性是:一直佩帶在身上,才能夠永保光輝;如果保存在不見天日的櫥櫃裡一段時間,就很容易黯然失色,必須拿出來仔細擦拭,才會恢復閃亮如新。


銀飾,多麼像兩個人之間的愛情。相較之下,稀有而昂貴的鑽石,適合當作婚姻的信物,在璀璨的光芒中見證兩顆相互守候的心。看似堅硬、實則柔軟的黃金,適合當作親情的信物,可以代代相傳。海蚌用盡一生所凝結的珍珠,常被用來比喻為情人的眼淚。我倒覺得它適合拿來送給自己,當作成長的信物。而愛情的信物,則非多變而纖弱的銀飾莫屬,需要擁有它的人細心呵護、長相左右。每個人的記憶裡,總會珍藏一些愛情信物。從前,我以為只有女生才會悉心保留這些曾經見證愛情輝煌的禮物。後來,我發現很多男性朋友的衣櫥或抽屜裡,也存有這些在淡淡的酸楚中猶殘餘著幸福滋味的東西。女生保留愛情信物的理由,很簡單、也很慎重—捨不得丟。比較大而化之的男性,很少願意承認自己對於過往感情的留戀,他們總是很容易武裝自己,然後若無其事地說:「沒什麼啦!找不到時間把它整理掉而已。」


不容易整理掉的,又何只是愛情的信物而已,還包括曾經讓自己刻骨銘心的感情,彷彿只能悄悄把它閑置在記憶的一個角落,任時間如窗口的陽光,日復一日地探照遊移,在光點中見到紛飛的塵埃,漸漸隱去愛過的痕跡。


在保守的時代裡,愛情信物代表雙方對感情的承諾。梁山伯與祝英台久別重逢,於樓台一會之後,知道兩人縱有深情也抵不過馬文才的媒聘時,梁山伯從袖口取出祝英台交由師母留給他的定情之物—白玉環蝴蝶墜,將它往地上重重一摔,海誓山盟在剎那間粉碎。


現代的都會男女,穿梭在愛來愛去之間,已經很能夠體會:即使愛情信物能夠代表雙方的承諾,也只是一時的。當愛情凋零,當美夢破碎,愛情的信物,不再是承諾的見證,但仍是值得珍惜的紀念。無關於對方好不好、感情後來是否得到善終,至少回憶既往,在那段美好的時光裡,自己曾經如何勇敢地去愛過,就沒有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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