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433088
 win0612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社會救助法修正草案初審通過/中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二次量化寬鬆砸6000億美元/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貧窮線放寬 增60萬人納補助
作者: win0612 日期: 2010.11.04  天氣:  心情:


頭條要聞新聞列表:



貧窮線放寬 增60萬人納補助


預算多43億 最快明年上路 社福團體樂見

2010年11月04日蘋果日報





放大圖片




昨初審通過後,朝野立委高喊「全民之福」。趙元彬攝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台灣貧富差距惡化,再加上結構性失業,為擴大照顧弱勢,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昨初審通過《社會救助法》修正草案,將定義低收入戶的貧窮線提高,並首度將中低收入戶納入照顧。內政部估計,新制將增加近60萬人受惠,共計85萬2000人納入照顧,首年新增預算約43.45億元,最快明年1月上路。學者、社福團體認為修法更符合公平正義,「樂觀其成」。除少數民眾認為補助金額太少沒意義外,多數人支持這項幫助更多弱勢的修法。



放送利多


《社會救助法》1980年公布實施後,政府每年均採計最近一年該地區「平均每人消費支出的60%」來訂定貧窮線(最低生活費),近年來經濟不景氣,出現許多瀕臨貧窮線的新貧家庭,得不到政府社福資源幫助。
內政部因此修法調高貧窮線計算方式,改為該地區「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所得中間值)的60%」計算,照顧更多弱勢家庭。



現行標準太過嚴格


內政部社會司長孫碧霞說,各縣市所得情況不同,修正案對貧窮線設有「天花板」及「變動5%內不調」條款,以所得最高的台北市為例,新制貧窮線應為1萬6739元,因高於上限將不提高,維持現行1萬4614元,即家戶平均每人所得1萬4614元即為低收入戶。
這次修法首次將中低收入戶納入照顧對象,每月可享健保費減半、子女學雜費減免兩項補助,但沒有每月生活津貼。對於低收入戶,依現行《社會救助法》規定,每人每年平均生活補助約3萬4000元(各縣市補助金額不同),另可享有健保費、學雜費全免。
昨天委員會初審,包括施行日期、家庭不動產計算範圍、工作能力認定等資格條件仍有爭議,相關條文交付朝野協商。初審通過後,朝野立委高喊「全民之福」。內政部次長曾中明說,修法後,還要另訂子法,電腦系統修改等,但「不排除」明年1月上路。
對這項修法,台大社工系副教授王雲東表示肯定,他說現行貧窮線標準是依平均消費支出訂定,少數富豪所得會把其他經濟弱勢者的所得拉高,訂出的貧窮線並不合理,新制較為公平。兒童福利聯盟執行長王育敏認為,現有很多弱勢家庭達不到貧窮線門檻,處於貧窮邊緣,修法後可納入照顧。家扶中心社會資源處處長翁慧圓說,早該修法,現行貧窮線標準太嚴格,很多經濟困難家庭無法獲得政府照顧。



「選後不一定能領」


業務員鄭依蘭說,這是做善事的政策,「但政府更應建立良好的就業政策,讓窮人靠自己能力回歸正常生活。」無業的廖榮文擔心,「選前說會發錢,選後不一定領得到!」



民眾看法


 



政府做得好




陳采伶  23歲  業務

陳采伶 23歲 業務




政府這種做法很好,但治標不治本,應把整體經濟弄好一點,讓人民有多一點工作機會,改善經濟狀況,否則只是暫緩貧富差距。



擔心規劃差




何雅亭  20歲  通訊門市人員

何雅亭 20歲 通訊門市人員




我贊成放寬,不過我擔心政府沒辦法規劃完善的認定,還是會造成不公平,不僅弱勢者無法妥善受到照顧,也浪費納稅人的錢。



應回饋社會




屈文義  50歲  螺絲廠作業員

屈文義 50歲 螺絲廠作業員




政府能放寬標準照顧弱勢是好事,但也應要求受照顧者回饋社會,例如以工代賑或制定自立計劃要求受助者參加,不能無止境救濟。



報你知 貧窮線


貧窮線是指滿足生活所需的最低收入標準,收入未達此標準,即可列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得到政府補助。
內政部社會司長黃碧霞表示,依《社會救助法》定義,現行貧窮線是根據最近一年主計處公布該地區平均消費支出的60%計算,但因容易受到極窮、極富者影響,且在經濟不景氣時波動大,這次修法將計算方式改採計主計處公布「該地區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即調查對象所得中間值)的60%」,較具穩定性


標籤:
瀏覽次數:15    人氣指數:15    累積鼓勵: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社會救助法修正草案初審通過/中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二次量化寬鬆砸6000億美元/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