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26日電)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新北市去年罰鍰件數達213萬多件,平均每個市民每年收0.52張罰單、被罰849元。
交通局長趙紹廉今天在市政會議中作交通事件裁決處業務報告,去年全市各類交通罰鍰件數共213萬4051件,罰鍰總額新台幣33億4340萬239元,不論是件數或總額,都居五都之冠。
他表示,若以罰鍰件數與罰鍰總額相除,平均每張罰單的罰額僅1567元,台北市的1437元最低,台南市罰單僅90萬多件,但罰額卻近18億元,平均每張罰單罰額為1989元,居五都中最多。
趙紹廉說,愈都市化的地區,罰單多是違規停車等小違規,平均每張罰單的金額較少,相對都市化較低區域,罰單少,但卻多是超速、闖紅燈等重大違規,平均每張罰單的罰額也較高。
新北市常態違規件數統計,前3大依序是禁止臨停處所停車,約占總數19.4%;經催繳未繳停車費,約占13.6%、超速(未滿20公里),約占12.5%。
趙紹廉表示,若依新北市的394萬人口數換算,平均每人每年接到0.52張罰單,或平均每人每年被罰鍰849元;若以現有汽機車總數335萬輛,平均每輛每年接到0.61張罰單,或是每輛每年罰鍰998元。102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