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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被盜用!!
作者: 不再是寶貝!! 日期: 2011.05.10  天氣:  心情:
休假囉!難得的休假日在忙完一階段的活動後
終於可以好好的休息一天,睡到自然醒,
並慰勞之前跌傷的腳,因為它已嚴重抗議了



也讓我有機會跟公寓的朋友聊聊天
這時候有位先生,給了我好多愛的鼓勵與花束想要認識我
不免讓我好奇的去看了一下他的檔案,嘿嘿 有新日記喔
進去瞧瞧吧!(2011.5.9發表) 真是不看還好看了就火大 [X(]




認真看了它的日記,怎麼老覺得字裡行間都是熟悉的字眼勒
晴 天 霹 靂 喔 挖哩勒!!!這不是我的日記內容嗎?什麼時候跑到人家家裡去啦 [:o?]
還原汁原味的呈現勒 真是無言




這位公寓的朋友(公編NO.2031072)的老兄阿
你也未免抄太大了吧 [:|] 那篇日記是我在2010.9.22發表的日記,名為(思念)
您老兄居然一字不露的貼在你的新日記裡發表
也沒問過我行不行 就這樣給它發表出去了 還得到不少的鼓勵呢



雖然我的文章沒什麼大不了 但好歹是我的心聲我的感言吧
只是不知道你何時成為我的分身了 思考模式還一樣勒
常言道 尊重智慧財產權 不就是這樣嗎?
如果你覺得我的文章還不錯 你要借用 沒關係
那是我的榮幸 但也請你標示ㄧ下 文章的出處吧
但它就莫名其妙變成你家的文章了




各位看官阿 你嘛評評理阿 這種行為是可取的嗎
公寓管理員 你是午休還沒醒阿 居然縱容這種行為的發生
之前我只是放上一張獨眼的照片(怕嚇壞路人)
你就把我刪掉 還被禁止登照片14天
現在這種行為卻被允許的 對我真是情何以堪阿[:((]
那個發表日記注意事項第三條是寫給沒眼睛的人看的嗎
大小目珠 大小眼喔




這位老兄 快快清醒吧!!
不然我要投訴你 發動連署圍剿你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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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6-28 13:21
他, 72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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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6-15 18:40
他, 48歲,苗栗縣,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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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6-15 14:23
他, 48歲,苗栗縣,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6-14 23:45
她, 56歲,San Francisco,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6-14 18:00
他, 48歲,苗栗縣,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6-02 18:58
他, 64歲,新北市,金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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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6-02 09:21
他, 47歲,宜蘭縣,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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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5-28 20:40
他, 63歲,苗栗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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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5-27 23:41
他, 68歲,苗栗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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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5-14 22:39
他, 60歲,苗栗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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