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公要出殯ㄉ前一天,公司主管來電話,叫我不用去ㄌ,其實我本就有不要去ㄉ打算,因身體受傷,還未全癒ㄋ!只是公司不讓我去公司ㄉ理由,竟是說我ㄉ姐姐犯ㄌ他們無法接受ㄉ過錯,所以叫我要承擔姐姐ㄉ過錯!! [:|]很離譜ㄉ理由吧!!我想算ㄌ,只要他們願意支付我資遣費及開立非自願ㄉ離職單,其他不公平ㄉ待遇我可以不計較!!3/14日那天和老公到公司去找老闆談,老闆本說我一毛錢都別想拿到,後來是老公幫我要到ㄌ,事情談完後想到工作場所拿回我ㄉ東西,哪知老闆和主管會下足客另不準我們踏進工廠一步,想說東西又沒很多拿ㄌ就走人ㄌ,又因老公跟他應ㄌ句,你們又沒寫非請勿入!竟氣ㄉ拿起鐵棍做勢要打人,後來不敢打,就打桌子出氣,就這麼窩囊ㄉ被趕走ㄌ!! [(-*]
心裡終是有不甘又能如何?本想直接去提告ㄉ,姐和老公就一直叫我要先去找老闆談,覺果ㄋ?!談是談ㄌ,也拿ㄌ資遣ㄌ,卻沒能教訓到他們,反被他們給趕ㄌ出來!這口氣真難消呀!!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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