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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間的溝通須知(下)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09090405 慶生&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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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對公寓的幹譙文
作者: 錢小麥 日期: 2009.09.04  天氣:  心情:
最近,公寓又推出了新活動(其實算是鼓勵性質的小活動)

可能是有鑑於現在大家都缺水晶吧,所以現在有所謂的『戀家鼓勵』

也就是說只要你連續30天都有登入的話

第30天的時候就會有500的水晶獎勵到你帳戶喔

哇~~~~~~乍聽之下好像還挺好賺的耶

但,真的是如此嗎?





首先,湊整數算送600水晶好了

那也就是說這30天不間斷的結果,是一天送你20水晶

那我幹嘛啊?

首頁一天可以點的水晶數就超過20了

(根據我不負責任的計算,一天好像可以拿30~40水晶)

連續三十天既沒有加乘效果,也沒有明顯比較優惠的獎勵

這戀家鼓勵『一點吸引人想爭取』的慾望都沒有

此外,身為白金VIP的我,一天就可以拿100水晶了

也就是說不到一個禮拜我就可以達到連續三十天才能拿到的東西.....

那這個獎勵是獎心酸的嗎?

每個月跟用戶拿錢的時候拿的很乾脆,要用戶花 i幣也要的很乾脆

每次活動的遊戲耗水晶耗的很乾脆,很多活動的評分也爛的很乾脆

水晶跟兌換卷的有效期限也限制的很乾脆.......

惟獨獎賞的時候,小氣巴拉、彆彆扭扭的一點都不乾脆


這樣的網站可以拿到GSP優良網站?哈,只能說山中無老虎、蜀中無大將吧....





既然都開罵了,那我也不怕得罪愛情公寓(況且又不是我理虧,而且我還是消費者)

因為想拿小情小愛的玩偶,所以說我這次去參加了小窩布置

根據參賽條件,只需要有符合當期必備佈景即可(我沒看到他寫說要所有佈景都有)

所以換了小窩的佈置(我換了當期的至少四個佈景),然後投稿

基本上我根本沒想過要得名,因為我根本志不在此,我只想拿布偶而已

但最後我得到的通知,是我並不符合投稿標準

說真的,當下很想飆髒話

我是一個很重感覺的人,你讓我不爽,我可能就再也不會想跟你打交道

參賽也是一樣

剛剛我為了確認自己是不是錯怪好人

所以又再去看了一遍參賽標準:本期指定傢俱(至少選一樣)

非常好,那就不是我的問題了

既然我符合了參賽的資格,卻告訴我不合投稿內容而打發我?

對我來說,獎品事小,奇蒙子事大

所以少爺我打死都不會再參加任何小窩投稿

對於花錢佈置小窩,我未來也會謹慎考慮;反正賺不到錢的不會是我





今天一家公司或說一間餐廳要能夠賺大錢

那麼對於消費者的服務品質是一定要重視的

沒有說一定要『賓至如歸』,但至少要做到讓人覺得『有在用心』

很遺憾的,我並沒有感受到

所以當今天有人問我這個網站好不好的時候,我會大力推薦它嗎?

想得美,我沒有幹譙它就已經是仁至義盡了

要不是因為我會在這邊寫一些五四三,不然對我來說,這邊並沒有給我歸屬感

目前我不走,是因為內心的不滿並不嚴重,而且還有少數讓我繼續下去的理由

但當今天有更好的選擇時,我要走是絕對不會留戀的

最後,也是啦,畢竟現在可能公寓的重心也不在這兩千三百萬的小咖身上

大陸跟香港市場這麼大,怕我們這群奧客不成?

對,如果管理層真的這麼想,也無妨,你們可以繼續這樣夜郎自大下去

但在我心裡,GSP優良網站?你們不曾是,也不配是!




PS.1
其實我還挺想把這篇日記推薦上去,看看會有什麼結果.....XD

PS.2
昨天我的日記才說到溝通時要理直氣和,但這網站不是我的情人,所以我才不管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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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9-10 17:47
她, 49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9-10 18:34]:

還在咳嗽就要好好保重身子內~~~

多喝熱水~~早點休息~~

希望妳早日康復喔~~^^

 
時間:2009-09-05 08:32
他, 51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9-05 12:47]:



這樣也好啦^^

 
時間:2009-09-04 23:40
她, 46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9-04 23:45]:

變動是有在變動

不過很多設計缺點一堆

感覺他們只在乎賺錢,而不去在乎消費者使用的感受...

隨便囉,反正市場機制自然會裁判它

 
時間:2009-09-04 19:43
她, 41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9-04 22:17]:

我根本沒在氣,為了這種事情生氣不是我的風格...=.=

 
時間:2009-09-04 15:44
她, 37歲,新竹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9-04 15:54]:

少爺我什麼都沒有.....XD

還有,我是個很懶的人,所以...拜訪?回訪?

除非認識,不然不考慮....XD

 
時間:2009-09-04 14:30
她, 43歲,新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9-04 14:37]:

哈,但很多人是把開銷壓到最低了

像我之前算是有砸錢進來

但現在....我不想砸了ˋˊ

 
時間:2009-09-04 12:33
她, 37歲,新竹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9-04 12:44]:

1.我根本沒在氣,為了這種事情生氣不是我的風格XD

2.就算今天是給沒有VIP的朋友賺水晶的動力
那個獎賞依舊少得可憐...

對我來說,錢又不是問題
我要水晶的話買i幣再去換水晶不就得了
問題是感受很差,我根本連掏錢的意願都沒有
感覺就是沒在用心啦~~XD

 
時間:2009-09-04 12:31
她, 99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9-04 12:40]:

非死不可?

話說那個戰場我沒有考慮過...太麻煩了XD

要不是因為懶,而且在這邊也習慣了(還有些朋友在這)

不然我早走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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