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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佛說十善業道經-56
作者: 《弟子規》聖賢的教誨 日期: 2011.11.09  天氣:  心情:
佛說十善業道經(56)    淨空法師講述   講記小組恭敬整理
『瞋恚』、『邪見』就不必多說了,邪見是愚痴,都要永斷。這一段經文是世尊對一切眾生無上的教誨,真實的開示,不僅是釋迦牟尼佛,十方三世一切諸佛如來沒有例外的。
 
從「龍王當知」到「瞋恚、邪見」這一段,一定要背誦,常常警覺自己。佛法講修行,修什麼?就是修這一段,這一段是佛家的行經。向下經文是細說,告訴我們修十善業道得什麼果報。 
 
龍王,若離殺生,即得成就十離惱法。何等為十?一、於諸眾生普施無畏。二、常於眾生起大慈心。三、永斷一切瞋恚習氣。四、身常無病。五、壽命長遠。六、恆為非人之所守護。七、常無惡夢,寢覺快樂。八、滅除怨結,眾怨自解。九、無惡道怖。十、命終生天。是為十。若能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得佛隨心自在壽命。
 
殺生是惡業裡最嚴重,果報也是最苦的。本經只說不殺生的利益、好處,而殺生的果報,就是將這十種離惱法反過來。過去蕅益大師講過殺生十種惡報、不殺生十種善報,我將之附在本經末後,用來彌補經文之不足。實在講,經文已具足了,我們讀經的人往往不能體會,所以祖師幫助我們。
 
前面經文說:「晝夜常念善法、思惟善法、觀察善法,不容毫分不善間雜。」若在行為上做到了不殺生,可是念頭還不清淨,就是夾雜。一定要從心裡將殺生的念頭拔除,才是真清淨。小乘戒論事不論心,與世間法律判案一樣,講究事實證據。你確實殺了眾生,才有罪;若起心動念要殺,但是沒有殺成,就不犯罪。而大乘法是論心不論事,你心裡起個念頭要殺害眾生,這個罪就成立。由此可知,小乘的善有夾雜不善,大乘的善法決定不容許夾雜不善,念頭就是不善。念頭尚且沒有,哪裡會有現行?我們要從這個地方培養自己真正的善心。
 
可是這個事情很難,難在什麼地方?我們煩惱習氣太重,見到不如意的事,尤其是對自己不利的眾生,殺害的念頭就生起來。另外一個是貪心,見到自己喜歡吃的,就起了貪心。所以,恨牠也殺牠,愛牠也殺牠,這是無始劫來的煩惱習氣,你沒有辦法斷殺害眾生的念頭,這是一個因素。第二,不了解事實真相,這是教育問題。儒家沒有佛法講得嚴格,但儒書也說,「君子遠庖廚,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換言之,儒家贊成吃三淨肉:沒有看到殺、沒有聽到殺聲、不是專為我而殺,這是世間的聖賢。宗教也注意這個問題,《古蘭經》說:宰殺畜生,要有傳教師禱告祝福,如果沒有經過阿訇祝福的畜生肉不能吃,這都是有愛心、仁慈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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