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篇交章說到台灣人的誠實問題,鑽法律漏洞的事件,包括了卡神的事,其實我很自負,至少我不是這種人,說是貪心或不誠實都好,起碼我沒有這種行為.
以前我在電子公司上班,公司扣350餐費,可以讓我們吃3餐,我有一個朋友就是連350都不願意繳,白吃了幾個月,後來被抓,公司也沒怎樣,只是口頭警告,我身為她的朋友都覺得不好意思,當事人覺得自己很聰明,但我一點也不認同,我覺得從小地方就可以看出一個人的教養,有些人就是這樣吧,什麼小便宜都要貪,實在讓人受不了!
中午有朋自遠方來,我以前的老闆,他之前倒了很多同行的錢,所以把公司收掉,他想東山再起,希望我幫他的忙,他可以分傭金給我,我跟他說現在石材不好做,利潤很差,賺沒幾塊錢還要分給我,那他根本無法生存,而且我一向不跟人調石頭,客戶如果找的不是我家的石頭,通常我都直接告訴他誰有,然後他們自行處理,我純服務給資訊,何況我也不想背著老闆做些小動作,我知道這個圈子的人很多都會做這種事,不過我不想對不起老闆,老闆一向待我不薄,在這裡我算是稱王了,沒必要這麼做,所以我的客戶都很喜歡我,因為利潤已經很薄了,我再剥削,他們根本拿不到工程,所以我不會做這種事,相對的,客戶會很信任我,把他的需求第一個就告訴我,我的機會相對就比別人多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