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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遇到你最愛的人,就能體會到愛的感覺,因為了解被愛的感覺,所以才能發現最愛你的人。
一生中我們會遇見什麽樣的人,會與誰黯然錯失,又會與誰長相廝守?在不斷相逢和分別中,我們學會了愛,也學會了被愛。
人生就是一個為了找尋愛的過程,每個人的一生都會遇到四個人,第一是自己,第二個是你最愛的人,第三個是最愛你的人,第四個是共度一生的人。
當你遇到你最愛的人,就能體會到愛的感覺,因為了解被愛的感覺,所以才能發現最愛你的人。
當你經歷過愛人與被愛,學會了愛,才會知道什麽是你需要的,才能找到最適合你、能夠共度一生的人。
但悲哀的是,在現實生活中,這三個人通常不是同一個人。
你最愛的,往往沒有選擇你;
最愛你的人,往往不是你最愛的人;
而最長久的,偏偏不是你最愛也不是最愛你的,只是在最適合的時間出現的那個人。
你,會是別人生命中的第幾個人?
世上沒有故意變心的人,他愛你的時候沒有辦法假裝不愛你;同樣地,他不愛你的時候也沒有辦法假裝愛你。當一個人不愛你要離開你,你要問自己還愛不愛他,如果你也不愛他了,千萬別為了可憐的自尊而不肯離開。如果你還愛他,你應該會希望他過得幸福快樂,希望他跟真正愛的人在一起,絕不會阻止,你要是阻止他得到真正的幸福,就表示你已經不愛他了。
而如果你不愛他,你又有什麽資格指責他變心呢?
愛不是占有,你喜歡月亮,不可能把月亮拿下來放在臉盆裏,但月亮的光芒仍可照進你的房間。愛一個人,其實可以用另一種方式擁有,讓愛人成為生命裏的永恒回憶。
如果你真的愛一個人,就要愛他原來的樣子,愛他的好,也愛他的壞,愛他的優點,絕不要因為愛他,就希望他變成自己所希望的樣子,萬一變不成就不愛他了。
真正愛一個人是無法說出原因的,無論何時何地、心情好壞,你都希望這個人陪著你;真正的感情是兩個人能在最艱苦中相守,而沒有絲毫要求。畢竟,一段感情首先必須付出才能有所獲得。
分開是一種必然的考驗,如果你們感情不夠鞏固,只好認輸,真愛是不會變成怨恨的。
兩人在談情說愛的時候,最喜歡叫對方發誓,許下承諾。
我們為什麽要對方發誓,就是因為我們不相信情人,而這些山盟海誓又很不切實際:
海枯石爛、地老天荒。“不可能實現的諾言最動人”。
許諾時人們從不會許下可以實現的諾言,承諾的常常是做不到的事,反正做不到,隨便說說也不要緊,在愛情裏,說的是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講的人不相信,聽的人也不相信。
你呢?找到了第幾個人?茫茫人海中,你遇見了誰?誰又遇見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