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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9/03/11的日記
作者: 虹虹 日期: 2009.03.11  天氣:  心情:
:x留一點時間當情人(to有孩子的夫妻)
前陣子在某雜誌看到一篇曾晴父母的專訪,讓我感受良多。
相信大家都知道「曾晴」是誰,她是一個罹患罕病肌小管病變,未滿三歲就再回天國去的小天使:((
雖然她已經離開許久,但事後當記者再去訪問她的父母時,他們卻彷彿新生,
他們不會沉浸在悲傷裡,也不會把弟弟當成曾晴的替代品,她的爸爸甚至說:「自由了。」;;)
專訪裡提到,他們從不把曾晴當病人看待,不會因為她生病,就對她有特別的對待方式,他們讓她跟姊姊睡;
他們在曾晴還在加護病房時,夫妻兩人出國旅行;他們不會全心全意的把時間都花在曾晴身上,
他們很堅持偶爾要有一次兩人單獨約會的時間…~o)
我不知道別人對他們這樣的態度觀感如何?但是,我卻非常贊同他們這樣做=D>
:x愛,有沒有一種固定的型式?我想是沒有的。
當兩個相愛的人變成夫妻,當他們升格成為父母,並不代表他們從此以後就只能當「孩子的爸」、「孩子的媽」;
多了新的愛的對象(孩子),並不表示原本的對象(老公老婆)就得被取代。:P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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