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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威尼斯商人
作者: Prinz 日期: 2012.10.07  天氣:  心情:

 


這是2004年的電影,說不上很好,也絕不能算爛片,我給的評價是「及格」。


導演及編劇是Michael Radford,是很優的導演,可惜本片拍得太穩,沒有令人驚艷的感覺,對於「威尼斯商人」這樣老掉牙的題目不是應該更別出心裁一些嗎?或許寡人太瞎,沒瞧出他別出心裁的地方。


艾爾帕西諾(Al Pacino)不必介紹了,沒看過他演戲的人請把眼珠珠挖出來,再塞兩粒蛤犡或其他甚麼海鮮進去。男人可以老,可以廢,可以賤,可以下流,但只要那股男人味夠嗆夠烈,再怎麼老怎麼賤都讓人著迷!艾爾帕西諾可以印證我的見解。


傑瑞米艾朗斯(Jeremy Irons)也老了,仍不減其俊美。他演過許多好電影,演活許多好角色。《終極警探3》的德國壞蛋Simon,壞透了;《鐵面人》裡的革命神父阿拉密斯,復仇與正義的化身;更早以前他演過的《烈火情人》,到今天我還印象深刻。他曾在1990年當過奧斯卡影帝,打敗了《與狼共舞》的凱文科斯納和《無語問蒼天》的勞勃狄尼洛。


此外還有《莎翁情史》的帥哥莎翁喬瑟夫范恩斯(Joseph Fiennes)。98年他演過《伊莉莎白》,與凱特布蘭琪的對手戲精彩;《兵臨城下》的蘇聯軍官,雖然是綠葉卻比裘德洛的表演更富有層次感。他還有一部我忘了甚麼片他飾演音樂家韋瓦第(Vivaldi)。這哥們天生散發古典美,演出古歐洲人特別優雅,也是我非常欣賞的男人類型。


以上三大男優飆戲,陣容堅強,絕對值得看二到三遍。尤其電影台詞直接套用莎劇對白,動不動就來些韻文和一大堆thythoutheehath甚麼的古字,弄得全片古色古香(就是那種男人在臉上塗脂粉的年代);演到一半按暫停鍵,畫面簡直就是一幅文藝復興時期的寫實畫。以下簡單說一下劇情(基本上是照著莎劇演的):


巴撒尼奧(喬瑟夫范恩斯飾)是個揮霍無度的浪子,家產敗光之後愛上了富家女包西亞。包西亞是個perfect woman,美貌、多金、聰明、賢淑,反正甚麼好處都讓她一人占了。她唯一的煩惱就是她爹立下的遺囑。


她那無聊的爹,死前弄來三個無聊箱子,其中一個內附包西亞玉照一張,另外兩個裝「下回請早」的紙條,然後昭告天下──誰選到了有包西亞玉照的箱子,誰就能娶到包西亞。


很無聊不是?可無聊男子特別多,紛紛上門求親,選箱子,巴撒尼奧也是其中一位。正所謂沒有三兩三休想上梁山,登門求親的不是王公就是貴人,巴薩尼奧阮囊羞澀,沒錢撐場面,只好打腫臉充胖子向人告貸。


他有一個富朋友,就是威尼斯商人安東尼奧(傑瑞米艾朗斯飾)。安東尼奧不但有錢,而且與巴撒尼奧之間有斷背山的關係。雖然他對巴撒尼奧把妹的行徑有點不爽,但還是答應他的要求。


然而安東尼奧當時把錢全投資在船隊上,也就是當年的國際貿易,他的船還有兩個月才回來,船回來才有現金。巴撒尼奧色急攻心,等不了這麼久,安同志不得已只好向有名的高利貸業者夏洛克(艾爾帕西諾飾)周轉。


夏洛克是個猶太人。當時的威尼斯普遍歧視猶太人,猶太人上街要戴頂紅帽子標示他下賤的身分。安東尼奧好幾次罵夏洛克是狗,還吐他口水。夏洛克為了在社會上走跳一直低調忍辱。面對來借錢的安東尼奧,你能想像夏洛克爽到啥地步。他大方地表示自己不收一分利息願借款三千塊現大洋,借期三個月,但條件是──如果逾期不還錢,他要在安東尼奧身上割「一磅肉」。


安東尼奧答應了。他有的是錢,只要隨便哪艘船回來都有錢還給夏洛克。於是,安東尼奧順利借到錢,而巴撒尼奧也開開心心捧著銀子把妹去了。


沒想到,人倒楣喝水都塞牙縫,安東尼奧的船隊遇上暴風竟然全軍覆沒,一艘也沒能回家,他也應聲破產。


巴撒尼奧正和包西亞你儂我儂的時候收到安同志的噩耗,說自己被夏洛克告上法院,要割一磅肉,請他快來救命。巴撒尼奧很有義氣地帶著包西亞的錢回到威尼斯救人,及時趕上這場世紀大審判。


 


夏洛克主張契約上的權利,要求威尼斯法院判決讓他割安東尼奧的肉。法官懇請夏洛克仁慈一點,別幹這種慘事,但夏洛克堅持主張自己的權利。


法庭上人人唾罵夏洛克,罵他冷血,但他一點兒也不動搖(可能被罵習慣了),他說:「這是我買到的肉,我有契約,你們要是不照法律判給我,你們威尼斯的法律還有甚麼威力?」


巴撒尼奧搬來一大箱金幣,說這裡有六千大洋,都給你!請不要割安同志的肉。夏洛克說,我一毛錢都不要,只要肉!


這下子僵了,法庭左右為難。要按照契約去判,安東尼奧非死不可;可是不按照契約又不行,因為威尼斯的法律是這樣訂的。這時候,不知道從哪兒冒出來一個年輕人,拿著某大法官的推薦信,自稱是熟悉威尼斯法律的法官,要來陪審陪審。


年輕法官仔細考察法律後,判決夏洛克有權割一磅肉。這下子安東尼奧慘了,夏洛克高呼法官英明。


就在夏洛克正準備動手宰人的時候,年輕法官說:「契約裡只寫你可以割他一磅肉,所以你不能多一分少一分,也不許流一滴血。根據某條規定,流基督徒的血是死罪!」


突然間情勢大逆轉,夏洛克無法下手(可惜他沒請我當他的律師,否則我會建議他把刀子燒紅了割肉,就不會流血;一兩一兩慢慢割,邊割邊秤就不會超過重量。契約沒寫要一刀割完)。


為難的夏洛克,請求法官讓他拿回本錢,不割肉了。年輕法官又說:「你不能拿回本錢,因為你要求照契約履行,契約上只寫割肉,沒寫還錢。」夏洛克想撤回訴訟,年輕法官又說:「如果你撤回訴訟,就表示你意圖謀害基督徒,依照某條規定,財產一半充公一半給被害人。」


夏洛克撤底輸了。


原來這位聰明的法官是包西亞假扮的。從此安東尼奧又有了財富,巴撒尼奧與包西亞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真是一齣好戲──好混蛋的戲!莎翁在當時歧視猶太人的社會氣氛下,為了生計不得已寫出這戲,討好了當時大多數的混蛋觀眾。可莎翁是有智慧的,他的戲往往可以做多面解讀。


表面上夏洛克是個歹角,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他象徵了法律與法治主義的尊嚴,夏洛克的失敗就是威尼斯法律的破產。莎翁留了一手。他不期望當時的觀眾能看懂,只希望後代有知音。


記得大學一年級讀王澤鑑老師的《民法總則》,第一篇就是薩孟武教授翻譯德國法學大師耶林(Rudolph von Jhering1818-1892)的《法律的鬥爭》,該文便提到莎翁這齣戲。他說:法律的生命不在抽象的條文,而是在權利的行使,法律賦予了權利生命,個人行使權利就是將生命還給法律,像血液出於心臟又歸於心臟,循環周始生生不息。他說,「勿為不法」固值嘉許,「勿縱容不法」更為可貴!如果每個人都姑息不法,沒有人為法律而戰鬥,最後法律就死亡了。誠哉斯言!


由此可見,夏洛克在法庭上爭取的不僅僅是一磅肉,而是威尼斯法律的尊嚴。他挺身捍衛自己的權利,與每個人為敵,他的勇氣從何而來?難道不是相信法律會站在自己這邊嗎?他從一個猥瑣的高利貸業者化身為崇高的法律象徵。


可惜威尼斯的法庭縱容一個不具法官身分的包西亞,用詭辯術扭曲了法律,也剝奪了夏洛克的權利。一個猶太人竟遭受這樣的歧視,連正義女神似乎也不站在他這邊了。


割肉不流血?既然約定割肉抵債,流血又是割肉的當然結果,怎能說流血不是契約的約定範圍?如果要這樣按字面解釋,契約也沒約定用刀子割肉,是不是要夏洛克用手刀呢?這種解釋契約的方法,耶林說,就像肯定地役權存在,卻不許地役權人在土地上留下腳印的不合理。


法院其實可以用契約違背善良風俗為理由判夏洛克無權割肉,只能請求返還借款。包西亞為了維護丈夫的好友,甚至藉此侵吞夏洛克的財產,用詭辯的方法扭曲法律,這無異宣告法律的死亡!


當夏洛克悄然離開法庭的時候,他的「權利感情」受傷了,威尼斯的法律也滅亡了。從此以後夏洛克還會相信法律嗎?不會的,一個不再相信法律的人,為了捍衛自己的權利只有揭竿而起,訴諸暴力。


 


《法律的鬥爭》一文強調個人對於合法權利的爭取以及對不法的抵抗,是法律的生命來源,是從個人的角度掌握法律的命運;而我在《威尼斯商人》這齣戲看到的則是「執法者」對於法律的尊重與否,同樣決定了法律的生與死。也許人民個個姑息養奸,也許個個寬大為懷與人為善,也許大家都認為「訟終凶」,但只要執法者能堅守法律,便可給人民一線希望,這個國家便有了法治的底線。


法官身為法律的捍衛者,如果帶頭踐踏法律,這社會還有法治可言嗎?能期待行政官員依法行政嗎?還能期待人民過著守法的生活嗎?


「法律要守信用」,這是個簡單的道理──任何一個相信法律的人都必須獲得法律所承諾的保障,否則法律就是假的。


好比一個人相信彩券頭獎100萬於是去買彩券,結果他中獎後只得到一萬元,這樣以後誰要買彩券?「不勞而獲」的確是不對的,但問題的關鍵不在遊戲規則本身合理與否,而是不守規則就玩不下去。


法律既然訂出來,法官就必須按照法律去裁判,必須保障人民對法律的信心。如果法律今天這樣訂,明天法院卻不按照法律裁判,那麼我該相信誰呢?法律豈不是跟廢紙一樣?


威尼斯的法庭判決夏洛克敗訴,安東尼奧因此不必割肉,似乎做了一件善事。判決時,法庭內外歡聲雷動,然而法律的尊嚴卻在歡聲雷動中隨著夏洛克孤寂退去的身影悄然消亡了。


做善事不好嗎?為了行善而踐踏法律,從結果來看好像也沒甚麼不好吧?也許有人會讚揚包西亞的機智與慈悲,也許會讚賞法院用具體個案的裁判緩和法律的苛酷。但今天一個慈悲的包西亞可以恣意扭曲法律以成就自己心目中的善行,他日便有一個希特勒可以踐踏法律以實踐自己心目中的正義。如果司法者有權憑藉自己的良知改變法律,那麼權力分立還有甚麼意義?乾脆廢除法律算了,讓慈濟的師姐們來當法官,他們都很慈善。


我們這個時代與莎翁筆下的威尼斯相去很遠,卻也有些相通之處。有些法官堅持法律,卻因為判決結果與群眾的期待有落差,被譏為「恐龍」;另一些不想當恐龍的法官,努力去了解群眾的心態,預測民眾的期待,寧願曲解法律去迎合民眾博取掌聲。在這種環境下,恐龍終究是要滅絕的。


不只是村夫愚婦,甚至有許多知識份子意見領袖,動輒批評法官住在象牙塔,判決不通人情,冷血、苛刻、死板、死腦筋、無助於社會善良風氣;對一些慈善的、溫暖的、富有人情味卻扭曲了法律甚至公然踐踏法律的判決,以公眾話語權鼓掌叫好。在這些掌聲中,我總看見因為信賴法律而悄然敗退的夏洛克的身影。就像文林苑的建商,大家也想送他們一頂紅帽子戴。


法律的鬥爭,成功之日遙遙無期。過去人類與君主鬥爭,與地主鬥爭,與種族歧視者與帝國主義者鬥爭,從強大的敵人手中贏得了法律。今日,我們安居樂業了,物阜民豐了,忘記祖先曾經付出流血的代價,以為法律是天上掉下來的贈品。今天我們要鬥爭的敵人正是我們自己腦袋裡的苟且、任性、顢頇、媚俗,與偽善。


 


等到有一天,當法律死亡了,被我們親手扼殺了,我們必須拋頭顱灑熱血才能捍衛自己的家園,才能保護自己的財產與家人,那時會不會有人記得夏洛克的悲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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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0-08 17:58
她, 48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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