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她好幾年,卻不敢追求她,去年六月因緣際會知道她有在喝普洱茶突然生起追她的念頭,於是向她表白開始追求她,她也表示願意接受我的追求,於是告訴她欠缺什麼告訴我我幫她,結果兩個月她就花了我40萬,第三個月我就直接告訴她妳這樣花錢我承受不了,所以九月只拿了6萬多,結果十月又向我拿了十幾萬,所以我就逼問她為什麼花這麼兇,結果她說欠別人錢,我就問她年底嫁給我好嗎,結果她說好,結果她並沒有做到她答應的事,而是找各種理由來搪塞我,到上個月為只有記錄的是177萬,直到前天我就和她攤牌,她終於告訴我不能嫁給我,這段期間我們沒有約過一次會,平常也很少見面,幾乎都是拿錢或幫她買東西給她我們才有見面的機會,連打電話也很少,電話錢也是我幫她繳的,現在她要和我結束我和她要回她開口向我要的錢這樣不對嗎(我沒錢還教我去向別人借)我到底該怎麼辦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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