ㄟ害..三經半夜睡不著,起來寫日記,因為咖啡又喝太多誰教我煮的咖啡好喝! 連小朋友都喜歡喝,
我可沒有臭屁喔~我有人證!
最近在愛寓閒逛..發現有各式各樣的人,真有趣!有男有女~
不知道那一遍看到兩照雙方應因貼文,起了爭執~最後對簿公堂
不管起因如何,看來是禮貌上出了問題,一是自我主觀太強,而在人家的地盤(留言板)敘述己見,你(妳)可以留言~
但可不要,要人家一定聽你意見,如果對方感覺到不悅! 請識趣點不要在這個點轉丫轉,尊重一下對方的選擇性的回應~
其二.當事者就算不滿對方之言論,你(妳)可以將對方列入黑名單中,不要理會即可,or 請管理單位處置,你越是生氣~
對方正好抓住你的弱點,也不要對人有人身攻擊,
引用他人文章,請禎徇作者同意!!並表示出處~
切....我幹麼寫一大堆.不寫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