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 莊志賢簡介 出生於一九八七年八月十二日出生二個多月便失去母親一直由父親撫育成長父子兩相依為命 幼稚園就讀台南市拹進幼稚園 國小就讀台南市拹進國小 國中就讀台南市文賢國中 高中就讀台南市六信高中 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十一日我騎腳踏車前往台南市西門路統一精工加油站後方同學家問功課回家時經過加油站旁小巷當時我後方有四分局刑事組鍾姓刑警及另二位同事正好喝酒開車直按喇叭因我阻擋到他們竟下車不由分說三位粗壯大漢竟聯手對我拳打腳踢導致我昏迷倒地 當時有邱姓民眾路過急報警前來當立人派出所二位員警趕來竟放走那三位同僚也不顧我昏迷倒地非但無即時送醫反將我抬上警車送回派出所 直至深夜三時許即送成大搶救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二日終告不治別世
愛他 我要讓他平靜安心的走 思念他我曾為他連續二年舉辦隆重的追思會讓他知道永遠忘不了他往日的形影 社會敗壞的司法警政以及種種惡吏弊端必須揭發 思考再思考 我決定放棄個人對失去愛子的激烈慘痛報復 但並不代表我放棄對愛子討回公道的承諾 討回公道 放眼台灣社會司法不公惡吏橫行踐踏百姓處處可見 面對百姓身處在安危疑慮的惡劣環境下 我願承擔抵制抗衡的決心 結合弱勢團結就是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