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種,整天怨天尤人,總是怪自己遇人不淑,但接下來還是不斷地遇到不淑之人,又談了一段讓自己痛心的愛情。
第2種,鎮日以淚洗臉,足不出戶,覺得活著沒意義,於是過著放浪行骸、虛度光陰的日子。
第3種,謊稱自己已經走出失戀後的陰影,但其實一直在找替代品,造成更多的受害者。
第4種,竭盡所能打聽前任戀人的消息,覺得自己在他心中一定還很重要,對方一定還愛著自己,因而時常去擾亂對方的生活。
第5種,發誓絕對不再談感情,把自己的感情鎖住,從此再也沒辦法因為愛情而感到快樂。
第6種,從分手的經驗中,得到更多的愛情學分,讓下一段的感情更理性、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