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個汽車旅館廁所代價是一千多萬元,你會去上嗎?城仲模兄此番遭遇,我看他不見得是犯了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倒是他牴觸了皇后貞節牌坊條款:「大法官不得與非配偶身分女子上賓館、汽車旅館…」更要命的是:「他說謊!」「瓜田不繫履,李下不整冠」古有名訓,別說是城仲模堂堂大法官的身份,以我們一介普通百姓--名不見經傳的小男子,如果不小心與「非老婆的女子」上汽車旅館,又不小心被門口的職業狗仔跟拍,那你的處境也是「名不正言不順」(看官請小心,汽車旅館入口處經常有「職業狗仔」會幫你拍照留念,然後從車牌找人,寄照片給你,通知你拍照費用含底片十萬元!聽說這門行業月入數十萬,是高所得族群說…)因為「汽車旅館」已經被台灣這個社會定位為「不正當場所」!所以請你搞清楚狀況,不要到「不正當場所」上廁所,因為那邊上廁所的收費相當高!研究「命運學」就是要俱備「整全思想」,搞清楚當下這個社會的光明與黑暗面,然後往光明面去走,別盡想幹些狗屁倒灶、見不得人的黑暗事,也就是一首歌「歹路甭湯行」,要不然夜路走多「早晚要遇見鬼」的,別以為佛菩薩會保佑走夜路的壞胚。「陳責難」之流的下場不就是如此?這是佛陀「因果論」哲學演繹的必然!請記得,這不是「偶然或衰運」![=D]:D][: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