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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抓到盜刷我卡ㄉ人
作者: KTV學院grant 日期: 2008.05.25  天氣:  心情:
我在5/19號被那一男一女在我機車上面偷走包包
還跑去盜刷買ㄌsk2化妝品一萬一千多
還買ㄌ 黃金手飾快要七萬
害我在5/20號請假跑去找所有店家去調閱相關資料
還跑去那幾各櫃檯去詢問
結果發現ㄌ一各問題 竟然他們聯簽名不一樣還會讓他們將物品拿走
以後若有這樣被盜刷 記得要去問一下 確認筆跡 這樣就可以不用付錢ㄌ
我在那裡還跟他們安全主管討論所有事情 還有那兩個人ㄉ相片給他們參考
就再5/22號下午五點多 警局打電話給我告訴我說 有一位女孩抓到嫌疑犯ㄌ
要我去指認 天阿 不會吧 竟然會這麼快抓到嗎 警察效率因該沒有那麼好吧
那位陳辦警察還在休假哪有可能
奇蹟發生ㄌ 原來是我有跟那些店家討論過ㄌ 他們有在注意這些 所以是店家自己抓到ㄉ
哈哈 原來店家也怕有損失 所以提高警覺 ㄌ
那女孩笨笨ㄉ還拿去退貨換現金
還在那邊吵鬧 所以才引起注意
請ㄌ安管人員過來 他們就絕得很像 就教警察來ㄌ 也打給我要我去任人
結果害我再那裡座ㄌ五各小時
還沒有水可以喝還讓我們肚子餓 也沒有警察來問說要如何協辦
讓我跟那嫌疑人面對面碰面 真是有夠xxxx
他們到底會不會辦案
處理完都已經十一點ㄌ
我才回家去
隔天警察又打來ㄌ 說女孩已經承認ㄌ 他認識那男生
已經將男生列入通緝ㄌ
那我就不用付那麼多錢ㄌ
這案例告訴我們還是要自力救濟才有辦法 替自己洗刷 被害嫌疑人ㄉ身分
完全變成被害人
不知道可不可以要求賠償ㄋ
因為我還有很多東西在包包內 抓到後可以要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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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6-01 19:41
她, 38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5-27 17:15
她, 47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5-27 22:11]:

我也正在想如何要他們賠償ㄋ
寫一份清單給他們好ㄌ 包含我請假ㄉ錢都跟他們請好ㄌ
現在還不清楚警察到底抓到那各男孩沒 還在等通知ㄋ
警察效率我看還有待加強ㄌ
希望妳工作能夠順利 避開小人
一起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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