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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悲慘少女 控姑丈性侵 全家罵說
作者: Cappuccino 日期: 2011.08.24  天氣:  心情:

悲慘少女 控姑丈性侵 全家罵說謊


內褲DNA鐵證 惡狼判12年



【王吟芳、郭芷余、石秀華╱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十五歲少女因父母離異,從小寄住姑姑家,不料讀國二時,姑丈竟半夜潛入臥室性侵她三次。少女不甘受辱報警提告,但除了姑丈矢口否認犯行,包括同住的姑姑、叔叔與表哥全部不信她,連親生父親出庭都質疑她說謊成性,誣指性侵。所幸法官根據少女內褲分泌物驗出姑丈的DNA等鐵證,戳破惡姑丈謊言,日前依加重強制性交三罪重判十二年徒刑。


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在判決書中痛批惡姑丈「為滿足自己性慾,罔顧人倫。」法官認為,被害少女寄人籬下能獲得的支援很少,但承受的環境壓力很大,案發後所有家人出庭作證均異口同聲指責少女說謊成性,連生父都做出有利被告卻不利女兒的證述,「可見少女處境有多艱難!」靖娟兒童安全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批評:「這個家庭的人為了不願意相信自己丈夫或父親是個性侵犯,竟誣指孩子說謊,實在太自私了。」


寄人籬下三度受害


這起少女遭性侵卻被至親圍剿、孤立無援的案件發生在高雄市。被害少女在父母離異後與姊姊到台南投靠祖父母,五年前就讀小學五年級時才被姑姑接到高雄同住,但她沒有自己房間,平日與年齡相仿的表哥、表弟同睡一房,獨自打地舖。
判決指出,前年十一月的某晚,被害少女的姑丈趁全家熟睡時,潛入兒子與姪女的臥室,對睡在地板上的姪女上下其手,並用手指性侵得逞,事後見姪女沒吭聲,三天後再次性侵。
隔年一月,姑丈又在凌晨穿著四角內褲進臥室,不顧姪女拍打抵抗,強掀她衣物撫摸猥褻,並戴上保險套性侵得逞。當天早上少女到學校後,立刻打電話告知姊姊,姊姊打一一三專線通報,才讓整起事件曝光,社工帶少女到醫院採集檢體,少女內褲分泌物中驗出姑丈的DNA。


怕姑姑離婚不敢講


檢方偵查時,少女說最初擔心事情曝光後姑姑會跟姑丈離婚,表哥、表弟也會像她一樣變成單親,才不敢聲張,期間雖曾告訴姊姊、表哥說:「姑丈會亂摸」、「姑丈很色」,但因不敢明講,姊姊和表哥都沒再追問。
姑丈應訊時則辯稱自己作息正常,不可能凌晨起床犯案,他甚至反咬表示姪女有說謊習慣,因他干涉姪女在外交往,曾打罵管教,才遭誣指性侵;姑丈還辯稱是因兒子正值青春期,可能自慰,全家人衣服混洗,才導致姪女內褲驗出DNA。


父親出庭也責備她


因雙方各說各話,法院另傳喚其他四名家 人到庭作證。但少女的姑姑、表哥、叔叔等三人,都指證少女說謊成性,與少女同睡一房的表哥說:「當時我就讀國三準備考基測,每天都念書到凌晨三點才睡覺, 從沒看過爸爸進房。」少女的姑姑說:「我每天都清晨四點多才睡覺,從沒發現異狀。」同住的少女叔叔也說:「從沒聽到房間有傳出怪聲。」連少女生父都不護著 自己女兒,表示「我女兒常說謊,言行舉止像大姊頭,在學校有不正常異性關係」,他還認定是姊姊與姊夫平時對女兒管教嚴格,才被誣指性侵。少女的表弟因年紀 較小,未傳喚。
但合議庭認為,少女父親長住外地,不了解女兒生活狀況,其他家人因與被告關係較親密,證詞偏袒被告,不足採信,加上DNA鑑定,以及少女出現恐懼、自責、不安全感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認定少女指控屬實,重判惡姑丈。全案仍可上訴。


是否回家仍待評估


高市府社會局副局長許坋妃昨表示,受害少女已安置在寄養家庭,偶爾在社工監督下與親人接觸。未來將透過專業評估再決定是否讓少女返回原生家庭。許坋妃說:「通常這類受害者,心靈創傷都需經長時間治療,何時重返原生家庭並無時間表。」
律師蔡明哲指出,證人作證時若針對重大關鍵情節作虛偽陳述,可能構成偽證罪,但性侵害案常因事實不明,檢方通常不會主動追究。


少女控姑丈性侵 事件簿


2006年:被害少女從小父母離異,讀小五時單獨被接到高雄姑姑家住。
2009/11/05:少女讀國二時,姑丈半夜趁家人熟睡摸進她與表哥 、表弟共用臥室,不顧她抵抗,用手指性侵得逞。
2009/11/08:姑丈二度趁凌晨時摸進房,用相同方式性侵少女。
2010/01/01:少女回台南祖父母家探視父親、姊姊,不經意向姊姊提及被姑丈非禮,但姊姊未當真。
2010/01/06凌晨:姑丈三度趁凌晨時摸進房,脫掉少女衣褲並自行戴上保險套後,性侵得逞。
2010/01/06上午:少女到校上課後,打電話告知姊姊遭姑丈性侵,姊姊通報113專線,社工帶少女到醫院檢查,少女內褲中驗出與姑丈相符的DNA。
2010/10月: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姑丈。
2010/10月-2011/7月:法院開庭傳喚少女姑姑、父親、叔叔與表哥等到庭,所有家人一致指責少女愛說謊。
2011/08/11:高雄地院依據DNA等證據認定姑丈性侵少女,判他12年重刑。
資料來源:判決書


受害少女vs.家人 說詞對照


◎少女說法:從我國二起,姑丈就趁表哥、表弟熟睡時,進房性侵我,前後共3次。
家人說法:
◎姑丈:我作息正常,不可能凌晨起床性侵,姪女一向有說謊習慣,我應是管教她引發不滿,才被反咬。
◎姑姑:姪女愛說謊,素行不佳,我每天都清晨4點多才睡覺,早上6點50分就起床,從沒發現異狀。
◎父親:我女兒常說謊,言行舉止像大姊頭,在學校有不正常異性關係,我姊姊跟姊夫平時對她管教很嚴格,女兒都是假裝有聽話,實際上並未乖乖遵守。
◎叔叔:姪女常說謊。當時我住姊姊家,每天清晨4點才睡,外甥都念書念到凌晨3點多,我從沒聽過外甥與姪女臥室有傳出怪聲。
◎表哥:我國三要考基測,每天都念書念到凌晨3點才睡覺,表妹平時就有說謊習慣,她指控我爸爸性侵的時間點我都在房裡,根本什麼事都沒有。
資料來源:判決書


















傾聽取代質疑 以免二度傷害



現代婦女基金會駐台中地院家暴服務處督導許維珍表示,發生家庭亂倫案件,所有家屬都會承受極大壓力,目前多數個案家屬會選擇斷絕往來,不過這並非解決之道,事實上無論加害人、被害人或家屬都應一起尋求心理諮商。心理輔導老師陳奕叡建議,家屬第一時間應以傾聽取代質疑,避免被害人受二度傷害。
許維珍說,父母如果迫於無奈把孩子託人照顧,仍應保持密切聯繫和關心,當孩子出現退縮、逃避與抗拒徵兆,就要深入了解轉變原因。
一旦發生近親性侵案件時,家屬千萬不能心存這是「見笑代誌(台語,丟臉的事)」的壓抑想法,更不應該以「都是你的錯,才會發生這種事」等類似言語指責被害人,才能避免被害人受到二度傷害。


三方都應接受輔導


許維珍表示,目前各地社會局對性侵案被害人都有安置輔導機制,家屬和加害人也都應尋求協助,三方一起接受輔導,才能讓被害人早日重返家園。
陳奕叡說,一旦孩子說出被性侵害,家人寧可先選擇相信、傾聽,不要懷疑、責備,事後再透過法院調查或其他相關人事物去查證事實,才能幫助孩子走出創傷。記者許淑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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