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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通輯家族!!
作者:
☆小♥ ♥薰☆
日期: 2008.01.08 天氣:
心情:
通輯令
相關者
法官:小嵐
控告者:小嵐 笨呆沛潔
被告者:盟主太子
主事因:控告者 告 被告者 身為極速盟主長 不負起大家長責任之罪嫌 嚴重於
1.一個禮拜上來不到四天
2.若上來也掛著
3.放著極速不管
4.違反盟規之規則 (又身為盟主大家長)
5.盟主身為一家之主 最重要之角色 大家長沒上線 其它族員就因大家長沒上線 所以也跟著沒上來 族員一個一個上來也都找盟主 但因盟主沒上線 因此族員一個一個因此不上線.. 又是盟主 又帶頭不上線!!
6.上線掛族員一個一個來 也無回應 下線也沒對族員說 把族員當空氣
請被告者於三日內上法庭到案說明一切主因 若三天未到案說明事因一切罰重於到族員一家一家要求原諒!!直族員原諒為止!!(但只常上線者:小嵐 小美冰淇淋 笨呆沛潔 米妮)
※官重明事項: 被告者 不能因 被控告者告 因此就想換盟主大家長!!
※附註:警告所以極速大族員們 若在不上線者 為下回身為被告者 嚴重於到族員一家一家要求原諒!!直到族員原諒為止!!(但只常上線者:小嵐 小美冰淇淋 笨呆沛潔 米妮)
小嵐.沛潔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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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1-09 17:45
她, 34歲,高雄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1-09 14:53
她, 40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1-09 13:29
她, 35歲,嘉義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1-09 10:06
她, 34歲,高雄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08-01-09 12:00]:
哈尼
我知道你有苦衷中的...
所以我不會怪你的
嗯!!等我想到我在打電話給你...
哈哈...^^
時間:2008-01-09 01:35
他, 44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1-08 23:41
她, 41歲,南投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