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削下一代? 勞保年金的無間道
勞保舊制係採「一次請領制」,凡投保滿五年、年齡五十五歲以上即可請領。勞保制度推行至今,基金的財務問題已迅速惡化。兩年前基金的提存準備金尚有三年的安全期,但到了上個月,勞委會已經宣布勞保基金「只能撐到明年」。與其說是為了建構完整的勞工保險體系,不如說勞保新制是在幫勞保基金「紓困」罷了。
勞保新制將請領年金的年齡延後至六十歲,日後還將逐步調整為六十五歲,費率也逐年調升,有助基金規模迅速增加。但採取年金制後,同樣必須面對財務問題,儘管費率逐年調升,還是無法趕上增幅越來越大的年金支出。假如勞保基金財務結構不變,勞保年金將在十九年後宣布破產。
新制上路後,已經屆臨六十歲的勞工儘管過去只繳交百分之六點五的費率,卻可以領到新制的勞保年金;但新制實施十三年後,勞工的保費已大幅調整到百分之十三,十八年後將屆滿六十五歲才可領取勞退年金,此時勞保基金又將再度面臨破產壓力。對於現在年輕的勞工或者尚未踏入職場的青少年,這個制度相當不公平。
勞保年金既是政府的既定政策,只要政府存在,就不太可能坐視其破產。但「勞保新制」虧損已是既定趨勢,未來的政府還是得面對這個問題,解決方式不外乎就是增加基金收益、政府預算挹注和規劃「新一代勞退制度」三種方式。
增加基金收益說來容易做來困難,假如可行,勞保、勞退甚至健保等基金就不會虧損到現在這等地步;以政府的預算挹注,其實羊毛出在羊身上,不是排擠其他預算就是加稅,實質上還是相對虧損。
所以最可能的解決方式,還是和現在一樣,在面臨破產前規劃「新一代勞保制度」。而且此「新一代勞保制度」和這次的「勞保年金化」一樣,也將只是解除勞保基金虧損的燃眉之急,不但無法徹底解決問題,還將使政府的隱藏性債務更進一步擴大。
花蓮營業處 張坤生 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