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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外遇就該被原諒?
作者: 桂花釀 日期: 2009.11.16  天氣:  心情:
最近因為某立委的事,又把3人行戀曲鬧得沸沸揚揚的。
再來看看今天某縣選縣議員一夫大小某的事拿來對照,顯得格外諷刺。
搞得定的,大家反而會稱讚那位先生英明哦!這算什麼?
本來就應該是一夫一妻制啊!一夫多妻大家還更羨慕呢!如此的風氣,難道不是助長老公外遇的最佳佐證嗎?
所謂的結婚證書,如果夫妻雙方都不尊重它的神聖性的話,也不過是一張紙而已。
即然都慎重的求婚過了,約定過了,就應該認真遵守不是嗎?

外遇的一方,通常都會被原諒。
不過也是通常而已,不能一概而論;老婆如果太愛老公的,maybe就會變成一夫多妻的場面;老婆如果死心的話,就會有把老公所有錢都A走而遠赴海外的實例,可是如果發生在我們自己身上,又會做何選擇呢?

我妹妹選了後者,只差沒把老公的錢全A走。
最近,他們倆又復合了,只差沒辦結婚登記而已,可是,我卻不知該做何表態。
真的不是要故意找碴,破壞別人的家庭,只是....
我都還記得:
妹妹抱著我痛苦發抖的說著:
他為什麼要這樣讓我傷心,我的心好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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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11-17 11:43
他, 44歲,苗栗縣,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1-26 21:06]:

[:D] 知道~知道~要看書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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