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下午要開車回到工作地點 看見我家的愛車 車頂凹陷了 擋風玻璃沒有一塊是完整的 我家的車被砸了.......... 現在的人事怎麼了 社會是否已經生病了 是不是只要自己心裡想做什麼 就可以不分青紅皂白的動手 自問我們並沒有和任何人有過節 卻因為不向私人停車場租車位 停車場主人就出來砸車 報警後警察只是說沒有直接的證據人很難找 而且毀損罪並不會判他太久 要我們別對法律期望太大 感覺是非黑白對錯彷彿已不復見 看見自己的車被毀損到無法開 第一個感覺卻是......... 我是無惡不赦的人嗎 還是作奸犯科呢 為什麼車子會像要進報廢廠一樣 他的一個舉動 造成我們的不便 這樣的人即使法律無法制裁他 真的希望他沒啥好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