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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換一瓶酒,也換掉了正義~真自責
作者: 瞇眼狐狸 日期: 2010.11.08  天氣:  心情:

糾紛求助的電話,到現場是一位很漂亮的小姐報案。

看學長的眼神都亮了,就覺得有些不妙。

小姐買錯了東西,不能退貨。竟報警處理,是不正確的求助管道。

學長還通知店長從小港趕來苓雅這處理,真是快把我氣死。

因為是他帶班負責,我只好悶著不吭聲。

趁著學長把注意力放到架上零食區,試著和小姐說明正確的解決方法。

但她只覺得我們應該幫無辜的她,把買錯的酒退貨或換其他貨物。大概是我的溝通能力不好?

可憐的店長,很緊張的趕來店裡,還被顧客錄影威脅,要不要找媒體朋友來爆料。

拜託~我也很多媒體朋友啊~拿這種東西威脅店家,七天鑑賞期可不包括面交式的契約買賣~唉~

結局是~小姐滿意的把買錯的酒換了幾條菸~留下滿臉汗的可憐店長和被無辜被辱罵的結帳阿姨。

因為不熟悉法律,這些人玩弄了一場鬧劇。助長了爆料、威脅文化。而無辜的人受害,還得陪不是。

學長還很得意得回報,已經解決問題。

懂得自己權力,但也要懂得自己權力的界限。可以保護自己,但不能傷害別人。

今天沒有讓無辜的人受到合理保護,很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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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26 16:27
他, 42歲,高雄市,軍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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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26 11:41
她, 64歲,高雄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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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10 07:34
她, 38歲,高雄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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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09 12:37
她, 47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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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09 08:37
她, 38歲,高雄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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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09 07:50
她, 38歲,高雄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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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09 04:14
她, 40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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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09 03:59
她, 58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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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08 17:39
她, 37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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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08 11:31
她, 44歲,高雄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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